Monday, August 22, 2005

前言

新約由希臘文寫成,該希臘文為當時羅馬帝國通用語文。詞彙優美、
含意豐富、字首字尾變化無窮,又因人稱之性、數、格、語氣、語態…一貫,不至使人誤會、誤導、誤解,實為表達、溝通、流傳最佳文字、文體之一。新約聖經從馬太福音至啟示錄,凡二十六卷,皆以希臘文為文,共約八、九位作者(希伯來書仍多爭議)。每一位作者文筆皆佳,其中尤以路加、保羅、希伯來書、馬太、約翰為最。文筆各有特色。路加最美、保羅最雄、希伯來書最細、約翰最深、馬太最詳、馬可最簡…。

今從保羅書信起步,每章擇數詞,均為關鍵至要之字,論其精義、申其要義,探挖深掘,盼能得其寶貝、更明真意、吸出生命、啜其精華、長我靈命。

羅馬書第一章

羅馬書第一章

一、「按聖別的靈說,…為神的兒子。」(4,另譯)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3,4,和合本)

「論到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恢復本)

「論他兒子的。按肉身說,這兒子是由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德之靈而說,他是那由死人中復活起來、顯然被立為上帝兒子、具有大能、我的主耶穌基督。」(呂振中)

「有關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身世來說,他是大衛的後代;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神的兒子。」(現代)

「聖別」原文是ἁγιωσύνη(hagiōsúnē)字根的意思是分別、分開,意即從凡俗中分別、分開出來歸神,因此是神聖的、聖別的。

凡物或人若不分別出來,就無法聖別歸神。這是外面的、地位上的聖別(太二十三17,19)。但聖別也必須是裡面的,就是人被神神聖的生命、素質所充滿、佔有、浸透,以致活出、顯出神的性情來。這是裡面的、生命的聖別(羅六19,22,十五16,林前六11,帖前四7)。裡面的聖別總是從外面的聖別開始,若不「分別為聖」就不可能「成聖」。我們要先與世有別、與俗有別,神才有機會將祂自己神聖的素質加到我們裡面來。我們若未「將身體獻上」(羅十二1),就不可能「心思更新而變化」(2上,另譯);我們若未「心思更新而變化」,就不可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2下)可見成聖的根據和進展,最起頭都是分別、分開。

保羅這裡用「聖別的靈」(πνεῦμα ἁγιωσύνη,pneúma hagiōsúnē ),並不是指聖靈本身,而是指主所擁有的神聖的性情。因為希臘文有冠詞指本人、本事、本物,沒有冠詞指人、事、物之本質。這裏在「靈」字之前沒有冠詞,所以這裡不是指「聖靈」本身,而是指耶穌基督所擁有的神聖、聖別的性情。

「…指的不是聖靈,而是的屬靈的性情。祂是(屬)人的,也是神聖的。一面,祂是大衛的後裔;另一面,祂是永遠的神的兒子。」(W.H.Griffith Thomas,羅馬書註解,頁45)

「不是指聖靈,…而是指基督的靈,(這靈)是屬於祂這個人的神聖性情的座位。就如神是靈,基督的神聖性情是靈,而它(筆者按,應指靈)的性格的品質是聖別的。」(M.R.Vincent,新約字研,III,頁4)

「…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基督這神聖的素質,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己(約四24),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恢復本,羅一4,註2)

羅一3,4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另譯)這裡表明基督同時有兩種性情在祂身上:按肉體說,就是從人性一面看,祂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就是從神性一面看,祂乃是神的兒子。祂是神的兒子這件事,乃是藉著祂從死裏復活,以這樣的大能所標出,所顯明的。彼得說:「在肉體裡,祂被治死;在靈裡,祂卻活著。」(彼前三18)基督既屬人又神聖,祂的兩性(神性、人性)是我們要認識的,也是我們要經歷的。稀奇,祂本是神,竟來成為人!「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祂竟來披上血肉之身,與人性永遠結聯;祂竟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羅八3,另譯),好來成全救贖大工。希伯來書說:「兒女既同有(koinōnéō)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metéchō)血肉之體,…」(來二14,恢復本)。馬太福音說到祂人性的來源時,追溯到大衛、亞伯拉罕(太一1~16),但緊接著又說,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18,20)。馬可福音一直說祂是僕人,但它一開始就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路加福音一直宣告祂是完美的人,但從起頭它就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一32)、「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35)。約翰福音一開頭就宣告祂是神,祂是神的兒子-「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一1,2)他緊接著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14)。祂原是躺「在父懷裏的獨生子」(18),現在祂所愛的門徒約翰竟然可以躺在祂的懷裏(十三23)。祂是神也是人;祂是人卻是神!舊約的聖徒-摩西、以利亞、以利沙、大衛、以賽亞、以西結、耶利米、但以理…如何是「神人」;照樣;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基督的聯結,新約信徒亦成為神人。





二、「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4,另譯)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4,和合本)

「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恢復本)

「按聖德之靈而說,他是那由死人中復活起來、顯然被立為上帝兒子、具有大能、我的主耶穌基督。」(呂振中)

「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神的兒子。」(現代)

「標出」原文是oριζω(horízō),原意是標出界線或範圍,因此是標出、標明、標示、顯明。原文是簡單過去式被動分詞,所以可譯為被標出、被標明、被標示、被顯明。

主耶穌本是神的兒子,祂不是復活之後才成為神的兒子。祂「因從死裏復活」,就「在大能裡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惟有藉此才能凸顯出祂是神的兒子。以人的角度看,耶穌不過是「千萬人中的一人」,若祂和所有的人一樣,進到死裏就不再復起,進入死裏就不再出來,被拘留在死中,祂如何能自稱是神的兒子呢?但祂卻從死裏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14),這就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千萬人中的第一人」。基督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一18),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祂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所以,藉著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被標出、標明、標示、顯明為神的兒子。基督既從死裏復活,我們是何等的欣慰,何等有盼望!因為曾有一個「人」從死裏復活,凡信祂的、在祂裡面的、與祂聯合的人,也都要從死裏復活!「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十五51)、都要復活。

今天,神的兒女也是活在世人中間,世人也不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他們更不知道作神的兒女有甚麼價值。時候將到,「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那時,我們也要被標出、標明、標示、顯明為神的眾子。那時,「神的眾子顯出來」(羅八19),萬有就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21,另譯)但是「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後十五23)基督如何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照樣,將來我們也要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神的兒女前途是榮耀的!

三、「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一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合和本)

「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恢復本)

「…他永久的能力及神性-從世界之創立以來,又是藉著他所造之物以被了悟而看清楚,…」(呂振中)

「…從創世以來,他永恆的能力和神性從他所造的萬物可以知道…」(現中)

「神性」原文是θειοτης(theiotes)指神的神聖屬性,即其本性外顯的美德、特質、特徵。

「指明所有神聖屬性的總合」(M.R.Vincent,新約字研,III,頁16)

「指神的屬性,就是神的本性或本質所顯於外面的特點,就是特徵,…神性質的特徵是所有受造之物所能證實的,然而受造之物不能證明神的神格、身位,惟有那是神之話,將神表明出來(約一1,18)的耶穌基督,祂這活的人位,纔能把神的神格、身位,就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表證出來。」(恢復本,羅一20,註1)

本字與θεοτης(theotes)雖只一個字母之差,意思也相近,但卻有不同。後者是神本身的位格、位份,即神格。就好像一個父親,有其為父親之位格、位份,是他所有兒女所無法有份的。但這父親有其性情、脾氣、嗜好、特徵,即其父性,這卻是他兒女多少能遺傳、擁有的。父格與父性不同,照樣,神格與神性也有別。

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這就是說神所造的萬物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從一面說,神造諸天、穹蒼、萬有、萬物,目的就是要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從神所造諸天、萬有,我們看見簡單、簡捷、規律、一致、和協、多樣、豐富、多采多姿、運行不輟、有條不紊、各得所栽、各就其位、生生不息…,我們不僅看見背後有一位主宰者,也看見祂的美德、性情、脾氣、嗜好、特徵。人從大自然就可以感受到有一位神的存在,只是,若不是藉著神的話和神的靈,人是無法認識神的自己,也無法得著神的自己。

雖然「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十四1)。但不是沒有神,而是人的心剛硬、心思昏暗、壓下良心的聲音所致。「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一21);「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23);「他們…故意不認識神」(28);所以「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1,22);「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4);「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最後神的審判就臨到了他們。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6,27)神造大自然,定準每一個人的年限,又把每一個的人放在特選的疆界,目的就要引他們尋求神,揣摩而得神的自己。「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傳三11,原文)人會尋找神,也會思想永遠的事務,但除非人找到神,並且讓神住到他的裡面,否則他永遠沒有滿足。奧古斯丁說:「我的心得不著安息,除非安息於神。」這是至理名言。「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8,9,13)

羅馬書第二章

羅馬書第二章

一、「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4)

「寬容」原文是ἀνοκή(anokḗ),原意是兩軍對峙時,暫處休戰狀態,為給對方歸順投降之機會,並非永遠休戰,若情況未見改善,仍要兵戎相見,一較長短。本字因此引申為寬容、寬忍。

對於自義者,論斷別人,自己卻行不出來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羅二2),因他「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3上),並且他還「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3下)。神並不是不審判,只是神是恩慈、憐憫的神,祂一直給人有機會回頭、調整、轉向祂。「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保羅說:「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4)連神的恩慈、寬容、忍耐都是豐富的,可見神是何等的寬宏大量呢!不過神可不是濫好人,好像讓人以為祂好人要做到底似的。祂之所以這樣,目的是要領人悔改!「祂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提前二4,另譯)「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裏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0,31)「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7)神乃是不斷以恩慈、寬容、忍耐對待人,這並不意味祂的審判不執行,祂的忿怒不傾倒。不!祂一直給人有機會、有時間,可以悔改並順服,進入一個與祂之間新的關係和境界。人應當先坐下來酌量一下,看看是否能與萬軍之耶和華、天地的主對敵,若是不能,就該趁祂還遠的時候(還未親臨審判的時候),就派使者去與祂求和息的條款,與祂和好(路十四31,32)。人不要以為主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賽四十二3上, 太十二20上)就以為祂是永遠慈心,永遠有愛,不要忘了,後面緊接著說:「祂憑真實將公理傳開。祂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賽四十二3下,4,太十二20下「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有時我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詩七十三3~5)心裡不禁想,難道沒有神麼?難道神都不理麼?這樣,神公義麼?難怪詩人會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16)我們也會做如是想。但「等我進了神的聖所,就明白他們的結局。」(17,另譯)「祢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18,19)所以「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三十七1,2)「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你就是細察他的住處也要歸於無有。」(7~10)「主要笑他,因見他受罰的日子將要來到。…他們的刀必刺入自己的心;他們的弓必被折斷。…因為惡人的膀臂必被折斷;…惡人卻要滅亡。耶和華的仇敵要像羊羔的脂油;他們要消滅,要如煙消滅。…但惡人的後裔必被剪除。我見過惡人大有勢力,好像一棵青翠樹在本土生發。有人從那裏經過,不料,他沒有了;我也尋找他,卻尋不著。…至於犯法的人,必一同滅絕;惡人終必剪除。」(13,15,17,20,28,35,36,38)

神的審判不是專為不信的人預備的,也是為信的人預備的。我們不要以為我們得救了、相信了,就已經遠離神的審判了。回頭愛世界、愛宴樂、犯罪、作惡,像「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裏去滾。」神會不理不睬麼?「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祂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瑪三2,3)

今天,神審判時仍以憐憫為懷,我們能存活至今,仍要心存感謝,千萬不要像世人一樣無知。「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詩百零三10~13)其實神「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拉九13)我們不禁要說:「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祢的誠實極其廣大。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耶哀三22~24)

今天神與我們,與世人間似乎處在「休戰」狀態,祂似乎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任憑人犯罪作惡,但時候將到,我們必要向祂交帳,世人也必要受祂審判。

二、「…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控訴,或辯護。」(15,另譯)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合和本)

「這種人就證顯律法之功用是寫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知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為有罪,或者自己辯護為無罪。」(呂振中)

「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裡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辯護。」(恢復本)

「他們的行為顯明了法律的命令是寫在他們心裏的。他們也證明這是對的;因為在思想中,他們有時譴責自己,有時為自己辯護。」

「控訴」原文是κατηγορέω(katēgoréō),是法律用字,原意是在法庭上控訴、控告、指控對方有罪。中文和合版聖經譯為「以為非」,但譯經時次序上放在後面,為要順中文文章的次序。

「辯護」原文是ἀπολογέομαι(apologéomai),亦是法律用字,原意是在法庭上抗告、辯護自己無罪。中文和合版聖經譯為「以為是」,但譯經時次序上放在前面,為要順中文文章的次序。

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控訴,或辯護。」(14,15)可見人的本性或天性,就能有與神性情相近的判斷,盼望行出與神性情相近的事,譬如:孝敬父母、友愛兄弟、路不拾遺、惻隱之心、憐憫貧病、幫助弱小、樂善好施、勤儉感恩、敬天法祖…。(但多半「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人無力為善,無能拒惡,就是為善亦多出於己力,常是勉強為之,又竊竊自喜。這樣仍通不過人自己良心的考核。)猶太人有摩西所傳外面看得見的律法,就一面說是更具體、更明確,更顯明神的本性(七12,14),但他們若不照著明文律法去行,豈不比沒有律法,卻按天性、良心行事的外邦人更差更低、更不討神喜悅麼?「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二13)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4)這豈不比有律法卻不行律法的猶太人更顯為照著良心行事、更討神喜悅麼?

保羅說,人若甚著天良本性而行,「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15上),而且在人的經歷裡頭,人會看見察覺「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控訴,或辯護。」(15下)人的「心」為律法的功用刻寫的地方,心包括魂的全部(心思、情感、意志)和靈中良心的功用。人的「良心」則為人內心深處管制的機關,主要功用是給人平不平安的感覺。不平安、不舒暢、不坦然、不喜樂、羞愧的感覺表示良心不贊同。所以,良心好像紅燈,我們順性而作時,並未見它的出現,但一旦我們違性而作時,它就立刻現出,亮出紅燈。只是人若一再壓下良心的聲音,良心是會喪盡的(弗四19),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四2),成了麻木不仁,以致「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弗四19)而毫無感覺似的。「思念」就是心思、思想、思維。這部份是思考、說話的地方。良心本身不說話,只給反對、贊同的「感覺」,「說話」的乃是思念。我們常會經歷到,當我們要說某話、做某事時,裡面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有說:「這樣做不錯」,另外卻有另一個聲音說:「這樣做不好」,或「那樣做更好」…等等,有時候人甚至還會喃喃自語呢!阿福德(Alford)說:這是「內在衝突裡思念與思念的對抗」(Henry Alford,新約希臘文解經及註釋,卷二,羅馬書,頁333)。這就是保羅所說:「他們的思念互相控訴,或辯護」。中文和合版聖經譯為:「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其實也是非常達意的譯法。這裏的「他們」,有人說是指人們,或社會大眾、同一時代的人,這也未嘗不可,因為人的行為是擺在別人的眼光下受檢驗,有所謂「社會道德」在,而且後代的人也會核對前面時代人的所行所為。但依上下文看,應該是指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而言,就是「每個人自己」。只是,最後衡量、裁斷一切的乃是神!保羅說:「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二16)惟神鑒察人心肺腑,惟神全知人的隱情,惟神全然公義公正。

三、「在靈裡,不在字句裡」(29,另譯)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和合本)

「惟獨那在心裏面做猶太人的、才是真的猶太人。那屬於心的割禮、才是真的割禮──本著靈、不本著典籍的。這種人之受稱讚、不是由於人,乃是由於上帝。」(呂振中)

「惟有在內裡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裡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恢復本)

「真猶太人是內心開始的;換句話說,他心裡受了割禮,是上帝的靈的工作,而不是藉著法律經典。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現中)

「靈」原文是πνευμα(pneuma),依上下文判斷可譯為靈、氣、風。英文字首pneuma-,pneumo-即由此音譯而來,如pneumatology(氣象學);pneumonia(肺炎)。神是靈,神也造出「有靈的活魂」(林前四十五45上)來。人有外面看得見的身體,是神用塵土所造的;人裡面有靈,是神從鼻孔裡吹入生命之氣所成(創二7);體與靈接觸,就生出人的個格、個性,即人的魂來。因此,人有三部份,即靈、魂、體;然三者交錯相連、互相影響、並不分離,除非人的肉身死去,靈魂才與身體分離。靈、魂、體三者成全一完整的人。身體是外面看得見的部份,靈與魂是裡面看不見的部份。聖經雖然有「外面的人」、「裡面的人」(林後四16)的二分法,但並未把靈與魂混為一談。帖前五23「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這裏明顯給我們看見靈、魂、體三者(三部份)有別,神願意我們這三部份都蒙保守,且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能完全無可指摘。希伯來四12也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可見利刃如何能刺入、剖開骨節與骨髓;照樣,神的話是活而有功效的,能刺入、剖開魂與靈,連我們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就是分辨何為屬靈,何為屬魂。因為許多時候,魂與靈是糾葛一起,難分難捨,靈受魂的牽動、影響,以致靈魂不分。神的靈帶著神的話,在我們裡面正是要做靈與魂分開、分辨的工作。雖然靈與魂關係密切,任一者無法獨立而行,但二者仍有別,功用亦各有不同。就像夫妻關係密切,但丈夫有他的地位、身分、功用,妻子也有她的地位、身分、功用,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勉強將人做二分法(身體和靈魂二單位)是沒有道理的,在經歷上並不是這樣,在應用上也會有難處。靈有良心、直覺(靈覺)、(與神)交通之功能;魂有心思、情感、意志之功能。當然,在應用上我們不宜分析過度,否則會有難處,人也會變得神經兮兮的,常想分辯自己現在到底是活在靈中或活在魂中。屬靈的「敏銳」我們該有,屬靈的「敏感」(「過敏」)我們卻不要有。

神造人,給人正確的次序是靈、魂、體,就是靈做主人,魂做管家(聽命於靈),體做奴僕(照魂指揮而行)。人墮落後,靈失去功能,魂或體變成主人、中心。或是魂做主人、做中心,人變屬魂的人;或是體做主人、做中心,人變屬肉體的人。神在重生的人身上所要恢復的就是靈、魂、體正確、正常的次序。我們的靈不當受壓制、受冷落,我們的魂也不應坐大,我們的體更不該出眾。一切基督人的行事、為人、生活、工作、服事、事奉,都要以靈為依歸,因為聖靈就內住在我們的靈裡,且與我們的靈相調為一。

保羅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割禮;惟有在裏面作的,才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裏的,在靈裡,不字句裡。」(羅二28,29上另譯)「…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九6~8)可見信心的後裔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肉身的後裔並不一定是他的後裔。連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也必須憑著信才能與亞伯拉罕接上關係,才能是他的真後裔,與他一同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所以不是肉身血緣的問題,而是裡面信心的問題。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若不憑著信就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無法承受神所賜的所有產業;雖不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若憑著信就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能承受神所賜的所有產業。「外面作的不是,裏面作的才是」-這就是新約與舊約最大的不同!舊約是字句、是儀文、是外面的、是預表、是影兒;新約是靈、是真、是裡面的、是實體、是實際。主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靈和真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約四21,23,24另譯)可見主清楚說明新舊兩約最大、最基本的不同,就是從外面轉到裡面;從字句、儀文轉到靈和真;從預表、影兒轉到實體、實際。敬拜神不再是地方的問題,而是是否用對器官的問題。敬拜神也不是在撒瑪利亞的山上,也不是在猶太人聖殿所在的耶路撒冷,而是在人是否以靈以真來敬拜。人若在猶太人聖殿所在的耶路撒冷,卻不在靈裡,也不用靈,就無法敬拜到神,因為「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神時代性的作法已經更變,我們就不該再回到舊約去。

今天,新約信徒必須隨靈而行,方能討神喜悅,不應活在字句、律法、儀文之下。聖靈非常有原則,但也非常有彈性,非常靈活。我們必須是一班滿了靈、滿了生命的基督徒。我們的良心、基督的平安、神的話是我們說話、行事、為人、服事、事奉的準則(徒二十三1,西三15,提後三15)。我們需要聖靈一再吹氣在我們所讀神的話上,使之成為滿了生命的話,滿了靈的話,使我們脫離宗教、儀文、字句、律法的生活和事奉。這樣,「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9下)神喜悅我們過這樣的生活,有這樣的事奉。「我在祂兒子福音上,在我的靈裡所事奉的神」(羅一9)、「被靈裡充滿」(弗五18,另譯)、「心思置於靈上」(羅八6,另譯)、「照著靈而行」(4)、「被神的靈引導」(14),是保羅生活、事奉、工作的秘訣,也該是我們的。



四、翻譯更正

1、 羅二1:「因為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2、 羅二15:「…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控訴,或辯護。」
3、 羅二28,29:「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割禮;惟有在裏面作的,才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裏的,在靈裡,不字句裡。」

羅馬書第三章

羅馬書第三章

一、「虧缺了神的榮耀」(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和合本)

「因為萬人都犯了罪,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呂振中)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恢復本)

「因為每一個人都犯了罪,缺乏上帝的榮耀。」(現中)

「虧缺」原文是υστερεω(hustereo),原意是賽跑未達終點,缺錢買糧或物資缺乏以致窮乏、窮困,因此是短缺、缺欠、虧缺、不及、趕不上。

我們看看這個字在聖經別處的用法:福音書裡記載一個少年的官曾對主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太十九20)主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離家的浪子得了他的家業後,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貲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窮乏)起來。」(路十五14,參來十一37)主耶穌參加迦拿娶親的筵席,筵席不久「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約二3)保羅說哥林多教會在基督裏「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一5~7)。論到食物時,他說:「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八8)論到基督的身體時,他說:「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十二24)論到神託付他的職份時,他說:「但我想,我一點沒有趕不上那些超級的使徒。」(林後十一5,另譯,參十二11)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在你們那裏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十一9)他對腓立比教會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2,13)希伯來書警告的話說:「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四1)又有警告的話說:「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十二15)。

羅三23這裡保羅則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意思就是世人不僅犯罪得罪神,而且虧缺了神的榮耀,又因為原文是現在式,所以是繼續不斷的動作,就是人一直繼續不斷的虧缺神的榮耀,思想上、行為上都是如此。虧缺神的榮耀,就是沒有把神的榮耀活出、顯出,也沒有把神所該得的榮耀給神。人能夠活出、顯出神,也能把神所該得的榮耀給神,這件事並不是天方夜譚,因為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神自己的形像,按著神自己的樣式造人的(創一26)。「神造人原是正直」(傳七27)的,只是人把自己給弄壞了。「神的形像」說出神內裡的性情和外顯的美德;「神的樣式」說出神顯出時神聖、尊貴的樣子。這些,人都失去了!本來,生命樹的果子是要使這一切具體成形在人身上,但人受了欺,並未將之接受進來,反將知識善惡樹的果子接受進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進到人裡面,不僅叫人與神的生命隔絕(弗四18),也將人本性裡的真誠、善良、正直、尊貴破壞得幾乎蕩然無存。人雖然想要行善,但「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人的義行永遠趕不上神要求的水準,就好像工廠出產的劣質品,永遠不能叫買主滿意一樣。人無法顯出神、活出神,是神最大的傷痛,也是人最大的損失。但感謝神,「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4)「…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22)。本來絕望的罪人無路來到神面前,無路享用生命樹(創三24),但如今藉著主耶穌的流血捨命,為我們開了來到神面前,享用生命樹的道路(約十四6,來十19,20)。如今,這生命不僅活在我們裡面,也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使我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也像主一樣,能叫父得榮耀(約七18,十七1,4,十五8,二十一19)。

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和合本)

「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憑著人的信、本著耶穌(希臘文∶他)的血、來做上帝(希臘文∶他)救人之義的明證。因為上帝用他的寬容、對人先時所犯的罪過都不追究。」(呂振中)

「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恢復本)

「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他為贖罪祭,藉著他的死,使人由於信他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現中)

「設立」原文是προτιθημαι(protithemai),由προ(pro)「在…前面」和τιθημαι(tithemai)「擺」、「置」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是設立、定意、擺設、陳列。本字也用在保羅對羅馬的聖徒說,「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羅一13),又用在保羅說到神救贖的計畫、旨意「都是照祂在自己裡面所定下的美意」(弗一9,另譯)。舊約則多次用於「陳設」餅或「陳設」餅的桌子。「陳設」餅又叫「面」餅,因為是陳列在神面前的餅。

保羅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就是神把耶穌公開擺出來、陳列出來,叫世人知道神已為人預備好了救贖的方法,也為人預備好了救贖的道路。因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並且本字有設立、定意之意,因此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捨命流血、贖罪的大工,不是歷史上偶發的事件或後來補上的,乃是三一神在創立世界以前,按其先見所設立、定意的,因此就成了神的定旨(二23)。又因為本字是關身語態,所以是神「為祂自己的緣故」設立了耶穌作挽回祭,好讓人有路回到祂面前,蒙祂稱義、得祂福分。真的,若不是神定意如此做,罪人永遠無路回到神面前!

「挽回祭」原文是ιλαστήριον(hilasterion),本字前面若加定冠詞就是舊約約櫃上的遮(蔽)罪蓋(το ιλαστηριον),這蓋是精金作成的座,其下置放十誡法版,其上有二基路伯並神的榮耀。舊約應稱之為遮(蔽)罪蓋(座),新約應稱之為施恩座、憐憫座,因為舊約人的罪只是「暫時」被遮蔽、遮蓋,新約則因主已成功永遠贖罪的事,罪就永遠被「除去」,而不是遮蔽、遮蓋,因此遮(蔽)罪座就成了施恩座、憐憫座。遮(蔽)罪座說出神的寶座仍是定罪的寶座;施恩座、憐憫座則說出神的寶座成了向罪人施恩、施憐憫的寶座。若依此,本字可譯為「平息處」(恢復本),其重點乃在最後所成就之平息、和息。和合本聖經譯為「挽回祭」,是因為本字與贖罪相關,譯者延伸整個意思涵蓋祭牲之死、獻祭過程,到最終所成就的挽回,因此譯之為「挽回祭」。祭牲的死一面解決罪人罪的問題,另一面為罪人挽回神,平息神的怒氣,成就神與人之間的和平。我們要知道,需要挽回的是神不是人,人的罪根本叫神掩面不看人,不准人到祂跟前來,人就是想到神面前來也不獲准,但祭牲既為人死,人的罪既獲解決,神的一面也因此息怒,神就被挽回來與到祂跟前來的人相會。呂振中譯本這段譯為「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也是達意、正確的譯法。

恢復本這段譯為「神擺出耶穌作平息處」,為表達基督是神與人和息的地方,神因基督被挽回、(怒氣)平息,而在祂裡面與人和息、相會,因此就把「設立」譯作「擺出」(希伯來書九5同字為「施恩座」,同為表達處所,二者不同只在前面冠詞之有無)。

另外,使徒約翰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恢復本:「平息的祭物」);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又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恢復本:「平息的祭物」),這就是愛了。」(四10)這裡的「挽回祭」原文是ιλασμος(hilasmos),是指祭物本身,與羅馬書三章這裡的字,源同,字不同,意也不同。「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恢復本:「成就平息」)。」(來二17)這裡的「獻上挽回祭」或「成就平息」原文是ιλασκομαι(hilaskomai),意思是獻祭的舉動。主耶穌曾說有一個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對神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這裡的「開恩可憐」與「獻上挽回祭」原文同字,又因為原文是被動式,因此可以譯為「為我獻上挽回祭」、「為我成就挽回」、「為我成就平息」。這個稅吏自知是罪人,不敢進神前,也不得神悅納,他只得「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對神說:「神啊,求祢為我這個罪人獻上挽回祭,為我成就挽回,為我成就平息,使我與祢和息,能夠被祢接納,重回祢的懷抱!」而誰來成就這事呢?乃是神的兒子基督。祂成為獻給神的祭物,祂親自將自己獻上,為罪人成就和息,使神悅納罪人。

舊約獻祭的圖畫給我們看見,神與人兩造之間的和解、和息,是藉著祭物成就的,沒有祭物的流血,人的罪不得赦免,神的怒氣不能止息,神的公義得不到伸張。但祭物的獻上需要祭司和獻祭的地方,如此,才能成就整個獻祭的事。每年一次,在贖罪大日(出三10,利十六34,二十三27),大祭司帶著在外院子被殺公牛、公羊的血進入幔內的至聖所,來到約櫃前,將血彈七次在約櫃的施恩座上,如此為自己、本家和全體百姓贖罪(利十六11~17),神就在那裡與大祭司相會,並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他說祂所要吩咐他,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二十四22,三十6,36,利十六2,民十七4)。所有這一切的圖畫、預表、影兒全應驗在新約裡,而基督就是這一切的實體(西二17)。更奇妙的是,舊約有祭物、祭司和獻祭地方(成就和息之處)三者有別,新約這三者卻都是基督!

基督是獻給神的祭物。施浸約翰指著祂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另譯)祂所流的血是「…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祂是「更美的祭物」(來九23),「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十一24),祂的血是「永約之血」(十三20),這血所立的是「更美的約」(七22),因此「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19)。

基督是獻祭的大祭司。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九14)。光希伯來書說到我們的主是大祭司就有十次之多,祂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二17),祂是「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四14),祂是「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15),祂作大祭司,榮耀不是自取榮耀的,乃是神給的(五5),祂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六20),祂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七26),祂是神的兒子作大祭司(28),祂是「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的大祭司(八1),祂是「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九11),祂是「治理神的家」的大祭司(十21)。

祂又是神與人和息的地方。在這裡人被神悅納,神與人相會、交通、說話。保羅說:「…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新約,因為做為實體的基督已經來到,並且成就了一切,就使一切屬靈的事得以實化,成為實際。這一切又全然不受時空、文化、種族、宗教、性別、身分、地位等等的影響。從前,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次,並且要帶著牛羊的血才能進入至聖所;今天,主已經以祂的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每一個人得以坦然的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今天,我們只要回到我們的靈中,就能在靈中面見我們的神。這是何等的親切、便利!神今天不是遠在天邊讓我們遙望,而是就在我們的靈裡與我們同住、同活。從前,遮罪蓋、施恩座、憐憫座和約櫃是隱藏在至聖所的幔內,幔上又繡上基路伯,把罪人永遠隔絕在外;今天,幔子已經裂開(太二十七51,來十20),神向世人公開擺出耶穌作施恩座,神為罪人備妥救贖之法,祂也向他們指明救恩之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祂告訴罪人那裡是平息處,那裡是安息所。從前,人到神面前要藉牛羊的血,希伯來書說:「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來九13),「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14)從前,祭司體系「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9),所獻的祭只能「暫時」將罪遮蓋,「這祭物永不能除罪」(十11);但基督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12),祂「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26)從前,「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七23);今天,「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24,25)「祂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16)從前,「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27);今天,我們的大祭司,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26)

這一切神已為罪人做成了,「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但要實化這一切,乃是「藉著人的信」。人的信要實化一切神所要給人的屬靈的福份,使人被稱義、蒙悅納。而這一切的舉動正「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神長久的忍耐已經過去,從前神對人先時所犯的罪的寬容、遮蓋也過去了,因為神的愛子已獻上自己為祭。罪已除去,神的心滿意,罪人也喜樂。暴風雨已過,烏雲已散,從此晴空萬里,鳥語花香!

一、 神的基督是我的義,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
在寶座前服此盛裝, 我能抬頭歡樂歌唱。

二、 主阿,我信你的寶血,已將我罪全部解決,
為我灑在神施恩座, 永遠為我向神求赦。

三、 藉你救贖,我已脫去 我罪、我過、我恥、我懼;
審判大日我敢站立, 誰能控告你所稱義?

四、 亞伯拉罕就是如此, 蒙贖聖徒也都一式,
宣怖你為罪人救星, 他們所誇只在你名。

五、 這件白衣永遠不變, 盡管舊造沉沒多年;
時代不能改其美艷, 牠的榮美永遠新鮮。

六、 直到天上見你榮耀, 我們仍要以你自驕:
我的美麗,我的錦衣,我主耶穌是我的義。

羅馬書第四章

羅馬書第四章

一、「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和合本)

「又做受割禮的人的父,做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沒受割禮時的信心之腳蹤而按規矩行的人的父。」(呂振中)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恢復本)

「他也是已經受割禮的人的父親,不但因為他們受了割禮,也因為他們跟隨了我們先祖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的那種信心生活。」(現中)

「行」原文是στιχέω(stοichéō),名詞στοῖχος(stοíchοs)意思是行列、原則、準則、法則、原質,因此本字意思是照著一定的行列、原則、準則、法則而行。原文本字是現在分詞,因此表達一個繼續不斷且習慣性的動作,就是「一直不斷行」在亞伯拉罕信的腳蹤。本字是保羅的專用字(羅四12,加五25,六16,腓三16),在新約其他的書信中未出現。

「按…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的「行」就是,亞伯拉罕如何走,他信心的子孫也如何走,後人的跟隨是亦步亦趨的,因此,後人也蒙相同的恩。亞伯拉罕並不是因著割禮而被稱義的,好像大體的猶太人所認為的,他們也以割禮做為他們誇耀的本錢,是外邦人為「未受割禮之民」。保羅在這事上則弄得很清楚,他把先後次序講得很清楚,他說:「…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羅四9~11)可見割禮不是做為神稱義的記號,而是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

早在神吩咐亞伯拉罕給全家男丁行割禮之前,亞伯拉罕就已經是因信蒙神稱義了。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是創世記十五章的事,神吩咐他給全家男丁行割禮的事是創世記十七章的事。並且割禮的事是因著十六章的事引進來的,那就是,亞伯拉罕接受了妻子撒拉的提議,與使女夏甲同房生出以實瑪利來(創十七1,2,11),這是亞伯拉罕憑肉體、血氣生的(加四23,29)。因這事,十三年之久神未向他顯現。創世記十六章最後一節聖經說:「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16)而十七章一開頭就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1上)。可見,亞伯拉罕從八十六歲到九十九歲的這十三年是失落的,是沒有屬靈年日的,是不蒙神紀念的。這不是一件小事!一個人的一生能有多少個的十三年呢!神在這次的顯現裡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1下)!祂再次堅定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2~8),然後,隨即吩咐他給全家男丁行割禮(9~14),作為神與他並他子孫「立約的證據」(11)。從上下文看,割禮是應著亞伯拉罕憑肉體、血氣生以實瑪利來的,這並不是甚麼值得驕傲的事,反而是警誡亞伯拉罕不要再憑肉體、血氣行事。我們可以說,亞伯拉罕若沒有憑肉體、血氣生以實瑪利來,割禮應該是不必要的。這更給人看見,人要憑行為稱義是不可能的,反而顯出人的肉體、血氣來。人憑罕憑肉體、血氣生出來的行為是不可能蒙神稱義的。歷代以來猶太人一直以割禮為傲,若他們回頭看創世記的歷史,他們恐怕會笑自己是愚蠢和無知的。行割禮的目的是叫人受提醒,不要憑肉體、血氣、天然行事,更不是要人拿來引以為傲的,神的意思是要人「脫去肉體情慾」(西二11)。不過,割禮也有益處,就是界定了因信稱義和人在神前想因行為稱義的次序。「…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羅四1,2)生以實瑪利的行為若蒙神稱許,為甚麼神十三年之久未向他顯現?為甚麼神要他在祂面前作完全人?為甚麼神要他行割禮呢?可見,人在神面前只能因信稱義,然後才是因信心而生的行為才能蒙神稱義(雅二17~26)。

今天,新約的信徒也是走亞伯拉罕的道路,凡事憑信不憑眼見,就像「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8~19)「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加五6);「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多馬是看見了主手上的釘痕,和祂槍傷的肋旁才信的,主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基督徒又稱信徒,就是因為他們是因信作了亞伯拉罕的子孫,「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9);「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4);「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29)

保羅在羅馬書四章這裡是說:「…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3)可見猶太人受割禮並不能更邀神的青眼,更蒙神的稱義;外邦人未受割禮並未減少神的「一視同仁」。因為「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29,30)割禮並不是蒙神稱義的要素,信才是!「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四16)

羅馬書第五章

羅馬書第五章

一、「患難生忍耐,忍耐生稱許,稱許生盼望」(3,4,另譯)

「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和合本)

「因為知道苦難能生出堅忍,堅忍能生出老練,老練能生出盼望。」(呂振中)

「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恢復本)

「因為我們知道患難培養忍耐,忍耐蒙上帝嘉許,上帝的嘉許帶來盼望。」(現中)

「生」原文是κατεργαζομαι(katergazomai),由κατα(kata)「往下」(置於字首作為加強語氣用)和εργαζομαι(ergazomai)「作事」、「作工」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意思是(確定)作出、作成、成就、生發。「…就當恐懼戰兢,作出你們的救恩。」(腓二13,另譯)「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六13)

保羅說我們不僅「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稱許,稱許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3~5,另譯)這是基督徒的面對患難的心態,也是屬靈生命長進的歷程。想到神的榮耀我們當然是歡歡喜喜的,因為我們的前途更光明、更燦爛。我們不是一班緬懷過去輝煌的人,而是面向將來榮耀的人。「基督在你們裡面,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三4)因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患難成了成就我們進入榮耀的憑藉。「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因此,基督徒面對環境的艱難,和所臨到的患難,態度並不是消極的。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一2)彼得說:「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彼前一6)保羅說馬其頓的眾教會「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林後八2)。埋怨、嘆息不是我們的標記,喜樂、堅忍才是我們的標記。約伯說:「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二十三10)。可見,苦難對基督徒而言是帶著積極的目的的。

「患難生忍耐,忍耐生稱許,稱許生盼望」的「生」說出其關聯性、次序性和生命長進的歷程,亦即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就像沒有父母就生不出兒女,沒有材料就蓋不成房子,沒有果樹就生不出果子…。基督徒忍耐(堅忍)的品行、品格是從患難生出來的,就是從患難作出來的。患難成全出忍耐,忍耐成全出稱許,稱許成全出盼望!患難是神的工具,為神兒女成全出屬靈的品行、品格來。倪弟兄說:

「我們快要完全知道我們主,已往從未如此知道;
但是今日醫治傷心的摸撫,不是那日感覺得到。
那日雖有無窮無盡的讚美,卻無流淚迫切禱告,
卻無傷心痛苦所得的安慰,也無困難所生依靠。

那日雖有無比榮耀的冠冕,但無十架可以順從;
他為我們所受一切的磨碾,今日纔能與祂交通。
進日安息,就再尋不到疲倦,再無機會為祂受苦;
再也不能為祂經過何試煉,再為祂捨棄何幸福。

哎阿,為祂,機會已是何等少,所有機會快要過去,
機會無多,為祂,蒙羞和受嘲,為祂,再來分心、分慮。
不久就無誤會、怒罵與凌辱,就無孤單、寂寞、離別。
我當寶貝這些不久的祝福,我藉這些與你聯結。

主,我羨慕早日看見你臉面,那是實在好得無比;
但是,我也不願免去你試煉,失去如此交通甜蜜。
求祢憐憫,使我充滿你大愛,不顧一切為你生活。
免你僕人今天急切望將來,將來又悔今天錯過。」

「稱許」原文是δοκιμη(dokime),意思是經過試驗後被證實為合格或蒙稱許,因此是稱許、驗效、驗證、合格。和合本、恢復本、呂振中本均譯成「老練」,應是沿用英文欽定本(KJV)experience(有經驗、老練)的錯誤譯法。原文並無經驗老道或老練的意思!而是信徒經過患難的磨煉,藉由堅忍、順服的面對,生出或成全出蒙稱許的品行、品格來。雅各說:「忍受試煉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既受試驗得了稱許,就必得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恢復本)可見基督徒屬靈的美德、屬天的性情,都不是一朝一夕產生的。經過許多處境,日積月累,基督的性格才能構成在他們裡面。好像畫在花瓶上的畫,要送入火窯裡燒,經過一定的火候、夠長的時間、耐性的等候,才能燒進瓶裡,與瓶是一,不能被拭去。保羅勸勉提摩太說:「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所遭遇的逼迫、苦難;…。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提後三10,11,14)

二、「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
義了。」(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和合本)
「因那一人之不聽從、萬眾也怎樣被認為罪人;照樣,因這一人之聽從、萬眾也怎樣都被認為義人。」(呂振中)

「藉著一人的悖逆,多人構成了罪人,照樣,藉著一人的順從,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恢復本)

「正如一個人違背命令,眾人成為罪人;同樣,一個人順服,眾人成為義人。」(現中)

「悖逆」原文是παρακοη(parakoe),由παρα(para)「在…旁邊」和ακοη(akoe)「聽聲」、「聽話」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意思是聽漏、當耳邊風、漫不經心的聽、蠻不在乎的聽、話從右耳進左耳出的聽,或加話減話的聽,所以是悖逆、不順服。

當初神是對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識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另譯)但夏娃卻對蛇說:「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三3)「也不可摸」是她自己加進的話。而神對亞當說:「…只是知識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樣的話,亞當和夏娃都不是很在乎,經蛇一誘惑,夏娃「…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6)其結局就如神所說的,與神的生命隔絕了,與神的交通失去了,魂生命受了玷污,身體逐漸老衰死去。這就是保羅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又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14)從此,罪、死在人的身上作了王!「…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罪作王叫人死,…。」(15~21)可見悖逆、不順服所帶進來的結果非常嚴重!人「聽漏」神的話,把神的話當耳邊風、或是漫不經心的聽、蠻不在乎的聽,都是神非常不喜悅的!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2,23)

「順從」原文是υπακοη(hupakoe),由υπο(hupo)「在…下面」和ακοη(akoe)「聽聲」、「聽話」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意思是伏在下面的聽、謹慎小心的聽、鄭重仔細的聽,所以是順從、順服。

這樣的聽是不增減神的話的聽,並照著神所說的去行,一點不打折扣。神未說而行的是妄行,神說了而不行的是悖逆。這二者都不討神喜悅!主耶穌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又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30)又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六38)又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八28,29)這就是祂的順服。最後臨上十架前,在客西馬尼園,祂的禱告乃是:「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又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42)若十字架不是神的旨意,主也不必顯勇敢來面對,否則就是妄行。但當祂清楚這是神的旨意時,祂便毫不遲疑的順服了。祂對門徒說:「…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45,46)保羅說:「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2)。

羅馬書五章說:「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麼?…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15~21)希伯來書說:「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五7~9)我們感謝主,藉著祂的順從,為我們贏回神,也為我們得回神要給人所有的福份。

羅馬書第六章

羅馬書第六章

一、「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5,另譯)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合和本)

「我們若藉著他死的樣子得以接種在他身上,也必藉著他復活的樣子而得接種。」(呂振中)

「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恢復本)

「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現中)

「接枝生長」原文是συμφυτος(sumphutos),為形容詞,其動詞συμφυω(sumphuo)由συν(sun)「一同」和φυω(phuo)「長」、「活」二字複合而成,因此意思是同長、同活。又因為本字用於植物的接枝,因此可譯為「接枝生長」、「聯合生長」(恢復本)、「聯結生長」、「接種」(呂振中)或簡譯為「聯合」(和合本)。

保羅說:「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意思是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不是外面的握手聯合、交契言歡或景仰崇拜,我們與主之間的聯合乃是活而生機的聯合,就像兩棵植物的接枝關係一樣。主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另譯)我們與主的關係乃是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就是生命的關係。葡萄樹與枝子既是同一生命,因此也就同過一個生活,也同有一個命運。葡萄樹沒有枝子就沒有果子,枝子不聯於葡萄樹就無法存活,也無法結果子。所以主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住在我裏面,也是這樣。…人若不住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4,6,另譯)

羅馬書十一章也說,我們外邦人好像是從野橄欖樹上被折下來的枝子得以「逆著性」(24)接在好橄欖樹上,一同得著好橄欖根的肥汁,我們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我們托著根,乃是根托著我們。(17,18)可見,聖經又是以接枝的比喻說明信和不信的不同(20)。

不論是葡萄樹和枝子或橄欖樹和枝子,都說明接枝的故事,就是二命接為一命的命,二活連為一活的活。命為一、活為一、運也為一。不同的是,農夫的接枝都是取其良者接於劣者上以改良之,絕無取其劣者接於良者上。然信主得生之事,乃是皆為劣者,無一良者來接於宇宙中獨一良者基督之上。此為「逆著性」。就是猶太人,因亞伯拉罕的關係,得以接於神的祝福,但就其神與人的關係上,仍是「逆著性」!基督如是歡喜,人能逆性與祂相接!祂並不怕我們影響祂,因為最終祂必將我們性情改變,與祂一式一樣。接枝在自然界有一奇妙的定律,就是強者勝過弱者,使弱者變強;甜者勝過酸者,使酸者變甜;大者勝過小者,使小者變大。信徒接枝於基督,日久天長必要變成強者、甜者、大者。「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接枝生長。」基督的死強而有力的殺死一切不屬祂的;基督的復活強而有力的供應一切屬祂的。祂並不抹殺我們的個格,但祂把祂自己一切屬天、神聖的成分作到我們裡面,叫我們能過一個活祂的生活。信徒若住在主裡面,如同枝子與葡萄樹相聯,結果子就再自然不過的了!

二、「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失業,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6,另譯)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合和本)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無能為力,叫我們不再給罪做奴僕。」(呂振中)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恢復本)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我已經跟基督同釘十字架,為的是要摧毀罪性的自我,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現中)

「失業」原文是καταργεω(katargeo),由κατα(kata)「向下」(置於字首作為加強語氣用)和αργεω(argeo)「不工作」、「閑懶」、「不活動」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完全失效、完全失去作用、完全失業、完全廢除、完全失去效用,因此可譯為失業、「失效」(恢復本)、「無能為力」(呂振中)。和合本譯為「滅絕」是錯的,叫人誤以為信主之後,人當把罪身滅絕掉。「使罪身滅絕」好像禁慾主義者所作的一樣,這絕不是聖經的真理。

保羅所要表達的是,我們的舊人在基督釘十字架時也與祂同釘了,祂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也與祂同死了。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那麼,以舊人為主人,受其吩咐去犯罪的身體就失了業、沒得活動、失去效用。這就好像老闆破產了,員工也失業了。焉有公司已經倒閉,員工還有工作做呢!所以,舊人若已經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作為奴僕的身體就失了業,就「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6下,7)我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19)這個公司倒閉、失了業的員工,從此投效另一個新的主人、新的老闆。保羅說:「…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3)這個新的主人、新的老闆就是神,就是義(19)。「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18,19,22)

三、「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另譯)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合和本)

「你們也是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裏、應當算自己向罪為死的,向上帝為活的。」(呂振中)

「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裡,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恢復本)


「同樣,從罪這方面來說,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但是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裏,你們是為上帝而活。」(現中)

「算」原文是λογιζομαι(logizomai),意思是計算、簿記,就是算數、簿記中的計算,所以重在事實和準確無誤。又因為原文是現在、關身、主動、命令句,所以可譯為「要(為自己)繼續不斷的算」、「要(為自己)繼續不斷的認定」。

保羅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11,另譯)這話是接著前面下來的。他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8~10)而我們既然和祂同命同活,也就和祂經過同一過程、同一歷史。在祂身上所經過、所成就的都是為著我們,在我們身上這一切也都成了事實,並且是我們可以取用、可以經歷的。凡是聖經中客觀的真理,若要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就要我們憑信認定其真實性,並憑信相信一點不疑惑。我們向罪當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自己是死的;另一面我們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自己是活的。這個一直算、一直看、一直認定,不是整天瘋瘋癲癲似的喃喃自語,而是一直把自己擺在、留在信心裡,宣告神所做成的是已成的事實。我們不要讓舊人從墳墓裡起來,我們要讓他留在十字架上、墳墓裡。那是他該在的地方。舊人是帶著亞當舊性情的己,神的作法不是改良他,神的作法乃是叫他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藉著與基督的同釘,我們的舊人已被了結;藉著基督的復活,我們有了新生命,可以活出討神喜悅的新生活。我們信主後的受浸所表達的就是這個事實-「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生命的新樣,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3,4)「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12~14,18,22)

羅馬書第七章

羅馬書第七章

一、「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6,另譯)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合和本)

「但如今呢、我們既對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得解放、脫離了那律法了;因此我們做奴僕、要依靈之新樣子,而不是依典籍之舊樣子。」(呂振中)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恢復本)

「但是,現在法律已經不能拘束我們;因為從管束我們的法律來說,我們已經死了。我們不再依照法律條文的舊方式,而是依照聖靈的新指示來事奉上帝。」(現中)

「新樣」原文是καινοτης(kainotes),整本新約只用於羅六4和七6。本字源於καινος(kainos),意思是「性質上」的新,與νεος(neos),「時間上」的新不同。主說:「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得保全了」(太九17);又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二十六29);主和我們所立的乃是「新約」(路二十二20,林前十一25,林後三6,來八8,九15);我們在基督裏成了「新造」(林後五17,加六15)、「新人」(弗二15,四24);愛弟兄不是也是「一條新命令」(約壹二7,8);神的工作最終產生「新天新地」(彼後三13,啟二十一1)、「新耶路撒冷」(啟三12,二十一2)。

保羅說:「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意思是我們不僅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3),「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16),結出死的果子(21);也不要在律法的原則下,「在字句的舊樣裏」服事。從前我們未得救時是給罪作奴僕;現在我們得救了,都想作奴僕服事神,但不要在律法的原則下,也不要在字句的舊樣裏,否則仍然不討神的喜悅。我們要一直在靈的新樣、新鮮裏,憑聖靈服事,而不是在律法的原則下,憑己力服事,落在字句、儀文的舊樣裏。羅馬三章基督的血對付了我們的罪(三25);而羅馬六章基督的死了結了我們的舊人(六6,7),同時也救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使我們不再受它的轄制(六14,七1,2),其目的就是要我們一直在靈的新樣、新鮮裏服事。這樣的服事才是生命的服事,也是有能、有力的服事。憑肉體和憑字句的服事在神眼中看是一樣的,前者是罪,是神所恨惡的;後者是舊、死,也是神所不要的。「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二19)向著律法的服事是死的,向著神的服事才是活的。「祂使我們能(或夠資格)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那靈卻是賜人生命。」(林後三6,另譯)

「舊樣」原文是παλαιοτης(palaiotes),整本新約只用於羅七6這裏。本字源於παλαιος(palaios),意思是「性質上」的老、舊,與αρχαιος(archaios),「時間上」的先、早、古、久不同。後者重在時間上的古早、遠久;前者重在經過年日後的老舊、廢棄、廢壞、磨損。

考古學archaeology即源於αρχαιος(archaios)這個字,又如「吩咐古人的話」(太五21,27,33);「古時的一個先知」(路九8,19);彼得對弟兄們說:「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徒十五7);「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21);「一個久為門徒的」(二十一16);「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彼後二5,另譯);撒但被稱作「那古蛇」(啟十二9,二十2)。而παλαιος(palaios)則用於「舊衣服」(太九16);「舊皮袋」(17);「舊人」(羅六6,弗四22,西三9);「舊酵」(林前五7,8);「舊約」(林後三14);「舊命令」(約壹二7)。

字句舊樣的服事和靈裏新樣的服事絕然不同。我們的神是常新不舊的神,祂要我們一直在靈的新樣裏服事。我們服事的項目可以一直相同,但永遠不可老舊,永遠都要新鮮。羔羊永遠「像是剛被殺過的」(啟五6),表明其救贖工作、功效永遠新鮮,不老舊、不褪色。約翰說:「…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二7,8)「愛弟兄」是主給祂門徒的命令,是早在祂上十架前就給的,那時祂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但為甚麼約翰晚年時又說這又「是一條新命令」?「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聖靈不斷以真光照耀、更新神的話並注入新生命,使其在我們身上發生功效,祂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活出「弟兄相愛」的實際。「弟兄相愛是舊誡命,也是新誡命:是舊誡命,乃因信徒從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就有了;是新誡命,乃因在基督徒行事為人上,這誡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和新鮮的能力照耀。」(恢復本,約壹二8註1)「古老的十字架」幾千年來仍施拯救之工,其能力永不失去。「古老的信仰」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上),我們要永遠高舉實踐並為此「竭力地爭辯」(3下)。教會也是古老的,在地上已經存在二千年了,但是她在主面前,該永遠是新的、美麗的,皺紋、斑點不該越來越多,好像老夫老妻似的。基督是「新郎」,教會就永遠該是「新婦」(約三29,弗五26,27,啟十九7,二十一2,9)。無論任何基督徒團體曾有過何等復興、蒙恩、得神祝福的光景;若驕傲、人意進來,教會組織化、系統化、社會化,還自以為富足、樣樣不缺、高人一等,聖靈失了主權,主的話失了能力,生命流失,恐怕主要把她從口中吐出來(啟16)!每天我們讀經、禱告、唱詩、呼求主名,每週我們聚會、擘餅紀念主,這些都不該變得老舊、例行公事、虛應故事,每次都該是鮮活的。我們可以是一個「久為門徒」的人,得救年日幾十年,但千萬不能成為「老門徒」!先知可以是一個「久為先知」的,長年盡職、為神說話,但是千萬不能成為「老先知」!先知若不得神新鮮的啟示,就要變成老先知了!聖徒們,我們的教會生活是否一直是新鮮的、有能力的,還是我們已漸老、漸舊、漸衰了?我們可以「老練」,但不要「老舊」!我們要一再的來到神面前,一直聯於祂,被祂的話洗滌,被祂的靈更新,使我們常是新鮮、不老舊。聖徒們,今天你的靈命是新鮮的還是老舊的?你的服事是在靈的新樣裏,還是在字句、儀文的舊樣裏呢?


二、「我發現有個律,…我看見肢體中另有個律」(21,23,另譯)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合和本)

「所以我見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總有惡和我同在。…但我卻看出,在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之律交戰,把我擄去、去附從那在我肢體中的罪之律。」(呂振中)


「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恢復本)

「因此,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身體裏作祟。」(現中)

「發現」原文是ευρισκω(heurisko),意思是感覺到、警覺到、察覺到某事或某人的存在,因此是發現、發覺、覺得。「看見」原文是βλεπω(blepo)意思是確定的看見、看明某事或某人的存在,因此是看見、看明。和合本聖經二處皆譯為「覺得」,其實二字是有別的,二處經文所表達的也有不同。

保羅說:「我發現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1,另譯)保羅這個「發現」是個偉大的發現,比牛頓發現萬有引力更偉大!這個發現叫他不再作律法底下的基督徒,不再想憑己力滿足律法諸多的要求,想憑己力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他從前作罪人的時候是揹著罪的重擔過活;現在他做聖徒的時候卻又揹起聖潔的重擔過活。從前他在罪中打滾度日,並不討神喜悅;現在他卻在想要做好,想要行善的催逼下度日,照樣達不到神的標準,照樣無法討祂的喜悅。人上火車後,自然會把身上的包袱放下,也不會有人放下一個又揹起另一個。我們信主得救時,就脫去罪的重擔,得了赦罪的平安。但稀奇的是我們上了這「屬天的列車」後,幾乎所有認真的基督徒都會揹起行善、聖潔的重擔來。罪的重擔是去了,但聖潔的重擔卻又來了!這是保羅得救後的經歷,這豈不是所有認真、愛主、追求的基督徒的經歷麼?罪案一筆勾銷、因信稱義、舊人與主同釘、罪身失業…是福音,照樣,我們不用憑己力立志行善、做好,卻能活出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更是福音了!基督死了,我不用再死,是福音;基督活了,我不用再活,更是福音!舊人死了,是福音;新人活了,更是福音!羅馬七章看似非常消極,但二千年來幫助所有的聖徒進到「安息的」聖潔裏,「喜樂的」成聖裏,脫離終日惶惶不安、「屬靈的」神經過敏症。可見羅馬七章保羅的「發現」和「看見」是何等的重要、關鍵。沒有羅馬七章的「發現」和「看見」,就沒有羅馬八章的「得勝有餘」和「安息喜樂」!

保羅「發現」了甚麼?

他發現:「…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8上)

他發現:「…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8下~10)

他發現:「…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1)

他發現:「…罪藉著那良善的(律法)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13)

他發現:「…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4)

他發現:「…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15~17)

他發現:「…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上)

他發現:「…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18下~20)

經過這一次次的挫敗、灰心、失望,他仍盼望真正的得勝來臨,只是奮戰之後,仍是另一次的失敗。最後他的總結是:「我發現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1)他感覺到、警覺到、察覺到每次他要為善時,便有惡同時在場。他不想為善時,「惡」似乎是隱而未現、不曾存在。但甚麼時候他一動念頭要為善,或一有為善的舉動時,「惡」就毫無例外的一定來「鬧場」!他說:「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法。」(22,另譯)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法,也傾向為善討神喜悅。雖然為善的念頭、舉動都是如此熱烈,保羅說「但我看見(看明)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3,另譯)後來他不再只是感覺、警覺、察覺到惡的同在了,而是「看見」、「看明」它的同在。他不僅看明在他的外面有神的律法要求他,而他的肉體中沒有良善住著;他也看明他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法,有為善的律,而他靠己力行不出來;他更看見他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他同在,這「惡」就是他「肢體中犯罪的律」。這「惡」的得逞竟也是個律!他發現他不追求聖潔則已,他越追求聖潔就越沒有聖潔。同樣的,他越追求得勝就越不能得勝;他越追求溫柔就越溫柔不來;他越追求喜樂就越不喜樂;他越追求忍耐就越失去忍耐;他越追求良善,良善就離他越遠,反而「惡」卻越與他相近,越是得逞;…。每次的「交戰」他都成了敗戰的俘虜。這個屢戰屢敗的經歷叫他不禁要喊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


三、「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合和本)

「慘苦阿,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呂振中)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恢復本)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現中)

「苦」原文是ταλαιπωρος(talaiporos),原文是τλαω(tlao)「攜帶」、「帶著」和πωρος(poros)「厚繭」、「胼胝」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經過長期工作、奮戰後手腳掌長出、留下厚繭、胼胝,因此轉為可憐、悲慘、痛苦、困苦(啟三17)之意。本節亦有譯為:「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恢復本)或更生動的譯為「慘苦阿,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呂振中)

這樣的「苦」不是未重生的人或糊塗度日的基督徒所喊出的,他們不會為此苦惱,唯有認真度日的基督徒才會經歷這樣的苦惱。因為未得救的罪人享受罪中之樂,「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糊塗度日的基督徒並不留意行為是否蒙神稱許。唯有認真度日的基督徒才經歷到盼望為善卻行不出來,不盼望為惡卻行出來。他雖奮戰到底、精疲力竭,最後並未取得勝利,只有失望灰心的吶喊:「我真是苦阿!」文生(Vincent)說這是「辛勞工作、精疲力竭後的苦」(文生字研,冊三,頁84)。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倪弟兄說:「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殺人兇手,是用一種很特別,並且很可怕的方法來刑罰的。牠的方法是將被殺害之人的屍體,綁在兇手的身體上,頭對頭,手對手,腳對腳,這樣將死人綁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為止。兇手可以隨意到那裏去,但是他無論到那裏去,它都得帶著被殺之人的屍體。還有甚麼刑罰比這種更可怕的呢?保羅就是用這刑罰來作例證。他好像被綁在死屍上,無法得著自由。他無論到那裏去,都受到這可怕重擔的阻礙。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頁165,166)另有一說,就是在羅馬競技塲上爭鬪得勝的人,要拖著對手的屍首繞塲一週,最後拖出塲外,然後才能獲得自由。經過生死決鬥後的人已是精疲力竭,還要拖著對手的屍首走路,最後才能獲得自由,難怪他要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死的身體呢?」(原文直譯)但因為後面是重獲自由的結局,所以不久就是勝利的歡呼!倪弟兄在前段話後接著說:「然後他忽然省悟過來,他絕望的呼喊,變成讚美的詩歌。他已經找到了問話的答案:『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章二十五節」(同書,頁166)

保羅在這裏不是說:「我真是個罪人阿!」因為罪案在前面已對付過了。人的罪藉耶穌的血和人的信已經解決。在這裏所要對付的乃是罪的生命、罪的權勢。罪案雖已除,但罪的生命、權勢仍活耀、有能,伺機而動。它常逮住我這脆弱想要遵守神誡命的人,打敗我,使我顏面盡失、臉上無光。這甩不掉、勝不過、打不敗的仇敵才是保羅從深處絕望喊苦的因由。歷代愛主追求主的聖徒都經過雷同的經歷,所不同的只是程度和時間長短而已。

保羅為我們走過了這刻苦銘心的路,也為我們尋出了簡便、輕省、得勝的路。我們感謝主在保羅身上的工作,使我們今天也能走在這得勝的路上。「皇天不負苦心人」!曙光已露,日頭已出!黎明的光將帶進照耀輝煌的日午,再無半點黑影遮蔽!這個奮戰到底、精疲力竭,一直未取得勝利,只有失望灰心吶喊的偉大的基督徒,最終更大聲的喊出:「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25)神絕不辜負有心、追求的聖徒,至終要把他們帶上得勝的正路來,使他們經歷「…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羅馬八章他將要告訴我們得勝的秘訣,那就是在前面所講的所有的律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律-「生命之靈的律」(2,另譯)。

羅馬書第八章

羅馬書第八章

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19)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和合本)

「被創造之物熱切等候著上帝兒子們之顯示出來。」(呂振中)

「受造之物正在專切期望著,熱切等待神的眾子顯示出來。」(恢復本)

「一切被造的都熱切地盼望著上帝的榮耀從他的兒女們顯示出來。」(現中)

「切望」原文是αποκαραδοκεω(apokaradokeo),原文由απο(apo)「從」,καρα(kara)「頭」和δοκεω(dokeo)「看」三字複合而成,意思是引頸企踵的觀望、觀看、期待,一直定睛觀望到事情成就或看見所要看的,因此是切望、「專切期望」(恢復本)、「熱切等候著」(呂)。保羅在另一處聖經說:「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保羅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牠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19~21,另譯)可見,整個宇宙因著撒旦的背叛和人的墮落受了非常大的影響,所有的受造之物一直服在虛空之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保羅說:「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22)「歎息」、「勞苦」說出心中的無奈,但它們的心中似乎仍存絲毫、些許的盼望,所以今天小鳥仍舊唱歌,花草仍然欣欣開放、綠意盎然,因為它們「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那時它們就要「脫離敗壞的轄制」,並且「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人的墮落使萬物受了池魚之殃,然而,有一天當神的眾子顯出來時,萬物也要因人得福,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我們個人屬靈生命的成長、教會的建造與此關係重大。我們這一班人乃是「期待並催促神的日子來到」(彼後三12)的一班人。主必再來,但我們可以「催促」祂的再來,也可以「耽延」祂的再來。到了「萬物復興」(徒三21)的時候,「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6~9)那日「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樣。」(三十26)「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谷。」(珥三18)「有一道河,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歡喜;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聖所。」(詩四十六4)「那日,必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一半往東海流,一半往西海流;冬夏都是如此。」(亞十四8)以西結說:「我…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是得醫治)。…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結四十七1,8~10,12)這些都是萬物得復興的光景。我們何等期盼那日子的來臨!

二、「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和合本)

「照樣,聖靈也在我們的軟弱中幫助我們。我們不曉得要怎樣照所應該禱告的來禱告,聖靈卻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來代替懇求。」(呂振中)

「況且,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恢復本)

「同樣,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原不知道該怎樣禱告;可是聖靈親自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向上帝祈求。」(現中)


「幫助」原文是συναντιλαμβανομαι(sunantilambanomai),由συν(sun)「同」,和αντιλαμβανομαι(antilambanomai)「扶助」(路一54,徒二十35,提前六2)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伸出手來牽著對方的手施予幫助。同字用於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就進前來,對主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路十40)這裏馬大的訴求就是要馬利亞捲起袖子,伸出手來幫助她。所以本字可譯為「幫助」、「幫同擔負」(恢復本)。

保羅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那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那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6,27,另譯)真的許多時候因著我們的「軟弱」和「無知」,我們不曉得如何是「照神旨意的禱告」,如何是「在神旨意裏的禱告」。這時聖靈就伸出祂的手來牽著我們的手給我們鼓舞、扶持、幫助,帶同我們一起禱告。祂是「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我們不是無力禱告,就是不知道如何禱告,要不然就是常常強求神聽我們的禱告。唯有聖靈真清楚神的旨意,並且帶著我們往正確的方向禱告。所以保羅說:「鑒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那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感謝神,聖靈的受差和內住,就是帶著這神聖的目的而來。在許多的處境中,我們學會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8)

三、「預定模成祂兒子的形像」(29,另譯)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和合本)

「因為他所豫知的人、他也豫定他們和他兒子的像同質,使他在許多弟兄中作首生者;」(呂振中)


「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恢復本)

「因為上帝預知他們,把他們預先揀選出來,使他們跟他的兒子有相同的特質,好讓他的兒子在信徒大家庭中居首位。」(現中)


「模成」原文是συμμοφος(summophos),原文是由συν(sun)「同」,和μορφη(mophe)「形狀」、「形像」、「模樣」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同形狀、同形像、同模樣,而這個外面的相同是出於裏面性質的相同,非僅外面相像而已,因此可以譯為「同形」、「同質」(呂振中)、「模成」(恢復本)。本字與συσχηματιζομαι(suschematízomai)雖相近,卻不相同。後者由συν(sun)「同」和σχηματιζομαι(schematizomai)二字複合而成,名詞為σχημα(schema),是指外型、外形,所以συσχηματιζομαι(suschematizomai)是指外型、外形的相像、相同,並不涉及內在本質或素質,因此可以譯為「模倣」、「倣效」。羅十二2「不要模倣這個世代」(另譯)。

保羅說:「因為祂所預知的人,就預定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可見神在已過的永遠裏已經定下祂神聖的旨意,那就是按祂無所不知的先見預定、揀選了我們,最終要使我們被「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並「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長子和眾子有同樣的生命和性情,祂如何,作為祂眾弟兄的我們也要如何(約壹三2,四17),如此祂才能在眾弟兄中間作長子。以羅馬八章這裏的話說,「模成祂兒子的形像」就是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23)、「我們的身體得贖」(23)、我們「得榮耀」(30)。「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另一面,我們要知道保羅在羅馬八29~30所用的動詞都是過去式的,表示這一切神都已作成了!「因為祂所預知的人,就預定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所預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另譯)依常理看,「預知」、「預定」是過去的;「呼召」、「稱義」是時間裏的事,對信徒而言也是過去已經發生的事;但「模成」、「得榮」對現在活著的信徒而言卻是將來的事,還尚未完全成就。但在神的眼中,所有關乎神要成就在我們身上的旨意,是已經成就的了!因為在神並沒有時間的因素,也沒有不能成就的事。我們的神一旦發起一事,祂必定成就。我們感謝祂,我們敬拜祂,我們不能,祂能!

羅馬書第九章

羅馬書第九章



一、「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和合本)

「正如經上所記∶『我愛了雅各,少愛以掃。』」(呂振中)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恨的。”」(恢復本)

「正像聖經所說:『我愛雅各,勝過愛以掃。』」(現中)

「愛」原文是αγαπη(agape),指神那崇高、絕對、無私、神聖的愛。「恨」原文是μισεω(miseo),就是恨惡、厭惡。但當「愛」、「恨」擺在一起時,近東地區或希伯來文中所表達的是二者間的比較和比例。愛並非絕對只有愛,一點沒有挑剔;恨也不是只有恨,一點沒有愛。因此本句正確領會是-「雅各是我所比較愛的,以掃是我所比較不愛的」。雖然如此,用愛和恨來表達神對雅各和以掃的看法時,這也是夠強烈的了!同樣的例子用在路十四26,主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原文)祂真正的意思正是:「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所以這裏「恨」的意思乃是「比較不愛」!(請參考「神在人類歷史中的策略」,頁59~62,美國活泉出版社)

保羅在這裏是引舊約瑪拉基書的話,那裏,「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2~3)他也引創世記的話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二十五23)當以掃和雅各都還在利百加的腹中,還沒有生下來,他們向著神的心態也還沒有顯明出來,用保羅的話說就是:「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羅九11上)那時「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12)可見這是「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1下)

我們要看見雅各不是因為他的行為好所以蒙神揀選;以掃也不是因為他的行為不好所以未蒙神揀選。神的揀選是出於祂主宰的權柄,這對雅各而言則是神的憐憫。這件事在我們身上亦然。我們只能說我們蒙神揀選是出於祂主宰的權柄,這全是祂的憐憫!所以保羅接著說:「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不義嗎?斷乎沒有!因祂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4~16,另譯)他又舉出法老和摩西的例子說:「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18)最後他說:「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19,20)一切仍在神主宰的權柄裏,人那有資格與神爭辯,向神說好說歹!但神的心是好的,絕無惡念,祂不會盼望人走向沉淪的路。「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以掃若重看長子的名份,他就不至於「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來十二17);法老若柔軟順服、不剛硬己心,災難也不會接二連三而來,最後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們要看見,揀選、旨意、權柄是在神那一面的;在我們這一面的則是得著憐憫、恩待。

二、「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和合本)

「這便是他不但願意憐恤誰,就憐恤誰、而且願意叫誰剛愎、就叫誰剛愎了。」(呂振中)

「這樣看來,神願意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願意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恢復本)

「這樣說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使誰頑固就使誰頑固。」(現中)

「剛硬」原文是σκληρυνω(skleruno),意思是乾掉、硬掉,用於人心則指心剛硬、心頑梗。(參徒十九9「心裏剛硬不信」,來三13「心裏就剛硬了」)本字名詞亦用於羅二5:「剛硬不悔改的心」。

讀這節聖經,容易讓人誤解法老的剛硬不悔改是神使然的,若神不叫他剛硬,他如何能剛硬起來呢?所以錯應該在神,不在法老,因為是神叫他剛硬的。但我們若細讀出埃及記七~十一章,就可以看見是法老硬心向神,多次反悔,任憑己心剛硬不悔改(七13,23,15,八19,32,九7,35,十11,28),神就照他心所願的使其更加剛硬(七3,九12,十1,20,十一10),因此成就了神的旨意。

從起頭神就說了,「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九16,羅九17)「邪惡的欲望早已存於法老心中,耶和華的作為只是加強他的勇氣把這欲望實行出來。…當任何正常的人會因恐懼而降服的時候,法老接受了超自然的力量,繼續他叛逆的惡行。」(請參考「神在人類歷史中的策略」,頁71~72,美國活泉出版社)就是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來到紅海邊,法老還是後悔放走了以色列人,他說:「我們容以色列人去,不再服事我們,這作的是甚麼事呢?」(出十四5)法老就預備他的車輛,親自率兵追趕,最終便全數葬身海裏(6,7,27,28)。那時,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便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4)這便是法老向神硬心到底,神就照他心所願的使其剛硬到底的真況。「人的憤怒要成全祢的榮美;人的餘怒,祢要禁止。」(詩七十六10)這也是我們該學的功課,就是常調整我們的心歸向神,常保持我們的心柔軟、謙卑,好讓神一直能向我們施憐憫。「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三、「向神強嘴」(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和合本)

「但是人哪,你到底是誰,你這跟上帝頂嘴的?被塑造的哪能對塑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造我像這樣呢?』」(呂振中)

「人哪,你是誰,竟向神頂嘴?被塑造者豈能對塑造他者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恢復本)

「可是朋友啊,你是誰,竟敢跟上帝頂嘴呢?一個瓦器怎麼能對造它的人說:『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子呢?』」(現中)

「強嘴」原文是ανταποκρινομαι(antapokrinomai),原文是由αντι(anti)「反對」,和αποκρινομαι(apokrinomai),「回答」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以一種不服氣的態度回話、質問,所以可譯為強嘴、頂嘴、回嘴、應嘴(台語)。

保羅在本章提出神愛雅各而惡以掃;又提出摩西蒙憐憫而法老遭毀滅時,人會說:「神這樣做義麼?」又會說:「祂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祂的旨意呢?」保羅面對這樣的詰難直接訴諸神的權柄,他說:「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祢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20,21)就是滿會深入思考的受造的人在神的手中,仍是窯匠手中的一塊塊泥。窯匠如何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照樣,神也有權柄如此作。只是神給人有許許多多的機會,讓人回轉歸向祂,好得著祂的恩待和憐憫。所以保羅接著說:「倘若神要顯明祂的憤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22,23)可見「多多忍耐寬容」乃是神的本性。祂總盼望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而「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24)可見神的憐憫不是猶太人的專利。誰信,誰就得著救恩;誰盼望得憐憫,誰就蒙了憐憫!外邦人本來不是神的子民,神卻要稱他們為「我的子民」;外邦人本來不是蒙神所愛的,神卻要稱他們為「蒙愛的」(25)。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26)。聖經給我們看見「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30~32)

今天,我們這些蒙了恩的外邦人能說甚麼呢?只能說:「神阿,一切都是祢的憐憫!」

羅馬書第十章

羅馬書第十章

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和合本)

「其實基督乃是律法的終極,叫一切信的人都歸於義的。」(呂振中)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恢復本)

「其實,基督已經終止了法律的功效,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以成為義人。」(現中)

「總結」原文是τελος(telos),意思是結局、總結、終結、結束。

依上下文看,保羅在這裏給我們看見,律法到基督就結束了,律法時代性的功用已經過去,神以律法對待人的原則也已過去。他說以色列人「…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2~4)所以,人得稱為義是因信基督,不是因行律法。從前神要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十八5)那時,摩西絕不是欺騙神的百姓,只是他們信不來,也不明白人憑自己根本遵行不來神的律法,也無法藉著行律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人若想要以行律法來討神的喜悅,只有帶來律法的咒詛,因為律法的義只能「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羅八4)所以保羅說:「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十5,6)叫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10)他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19,20)又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又說:「但這信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信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三23~26,另譯)

可見神為人擺出二條稱義的路:一條是全守律法得稱義;一條是因信基督得稱義。前者除了基督之外,沒有一個能通過試驗,「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後者卻是一條簡便、輕省、容易的路,人只要因信聯於基督就蒙神稱義,因為基督的來到成全了律法(太五17),並且藉著他的死,了結律法,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著神的稱義,也得著基督作我們的義。今天人若選擇行律法得稱義的路,人只得被留在受咒詛、被定罪的局面裏;但人若仰臉憑信信入基督,人就進入神的稱義、恩待、憐憫並豐盛的恩慈裏。

我們是從基督開始的人,不是從律法開始的人!

二、「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對一切呼求他的人是豐富的」(12)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和合本)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區別∶同一位主是萬人的主,豐豐富富的恩待一切呼求他的人。」(呂振中)


「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他對一切呼求他的人是豐富的」(恢復本)


「這話是指所有的人說的,因為沒有猶太人跟外邦人的區別;上帝是萬人的主,他要豐豐富富地賜福給所有呼求他的人。」(現中)

「豐富」原文是πλουτεω(plouteo),意思是使之豐富、使之成為豐盛。又因為本字在此是用現在分詞,表示繼續不斷的動作,因此本節可以直譯為:「…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對一切呼求他的人一直是豐富的。」

基督有測不透、追測不盡的豐富要給每一位得救、呼求他名的信徒享用。「呼求主名」是信徒非常自然的事。但「呼求主名」不是機械式的呼喊,也不是空洞、無意的呼喊。「呼求主名」是帶著強烈的情感、極深的愛慕來說出、喊著、喊出主的聖名。「呼求主名」可以小聲、輕聲、大聲、唱著、宣告、吶喊…,但人必須是回到靈中,轉到主前,才可能有正確、甜美的「呼求主名」。反之,「呼求主名」也會帶我們回到靈中,活在主前,把我們從煩雜的人事物中,紛擾的心思、心情中救拔出來,使我們住留在靈中,享受主同在的平安和安息。

我們對主認識的深淺和經歷的多寡,將決定我們享受主豐富的程度。我們對他的認識、經歷、享受…,應與日俱深、俱廣、俱高。

羅馬書第十一章

羅馬書第十一章

一、「激動…發憤」(11,14,十19)「惹動…妒忌」(恢復本)

「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和合本)

「因他們的過犯、拯救便臨到了外國人,好激動他們的羨妒。…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的羨妒,來救他們一些人。」「但是我說,以色列難道不明白麼?先有摩西說∶『我要激動你們羨妒那不是國民的,我要惹動你們氣忿那蒙昧的國民。』」(呂振中)

「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好惹動他們妒忌。…或者可以惹動我骨肉之親妒忌,好救他們一些人。」「但我說,以色列人不知道麼?先有摩西說,“我要用那不是國民的,惹動你們妒忌;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發怒。”」(恢復本)

「由於他們的過犯,拯救便臨到了外邦人,使猶太人嫉妒發憤起來。…或者我也可以激發同胞的嫉妒發憤的心,藉此拯救他們當中的一些人。」「我要再問:以色列人真的不知道嗎?首先,摩西用上帝的話回答了這個問題:我要以「不算為民」的民引起你們的嫉妒,用愚昧的國來激動你們的怒氣。」(現中)


「激動…發憤」(「惹動…妒忌」)原文是παραζηλόω(parazēlóō),由παρά(pará)「在…旁邊」(至於字首作加強語氣之用)和ζηλόω(zēlóō)「嫉妒」,或因嫉妒所生之「熱心」(羅十2,林後七7,九2,十一2)、「焦急」(約二17)、「迫切」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惹起妒忌、惹動憤恨或激起發憤。

保羅說以色列人雖然「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十2,3)他們因為拒絕福音,拒絕神的救法,救恩便臨到外邦人。「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九30,31)神藉摩西對他們說:「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十19)又藉以賽亞對他們說:「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20)至於以色列人,祂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21)保羅說:「…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十一11,14)

外邦人的得救、蒙恩、蒙福,的確成為以色列人的刺激,藉此應該可以激動他們發憤,催促他們省思,逼他們回到神前求問,或者他們可以省悟過來,從神手中接過救恩來。神的心是如此盼望,就是先知、使徒也是如此盼望。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直到救恩成功後二千年的今天,以色列人仍是向神強項。他們只有少數人是信神、信聖經的,但即使是這些,也仍是不信耶穌是基督,是彌賽亞。為此,他們整個民族付上極大的代價。雖然如此,神仍耐心等待他們的回轉。神向著他們似乎是嚴厲的;向著外邦人似乎是滿了恩慈的(22)。神好像一點「不愛惜原來的枝子」(21),「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20),而我們卻是「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24),「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7)。即便如此,神仍給他們存留恩典。「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九27),這是事實。「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29)這是神的憐憫。「剩下的餘數」是他們強項的結果;「存留餘種」則是神的憐憫。「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十一26),這是神的信實,但這事的應驗還待將來!那時之前,聖經至少告訴我們,「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十四14);聖殿要重建(15);外邦人得救的數目要添滿(羅十一25);「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二十一24)。

二、「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33)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 尋!」(和合本)

「極深哪!上帝智慧與知識之豐富阿!他的判斷、多麼不能探索阿!他的道路、多麼追蹤不盡阿!」(呂振中)

「深哉,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道路何其難尋!」(恢復本)

「上帝的恩典多麼豐富!他的智慧和知識多麼深奧!誰能解釋他的決斷?誰能探測他的道路?」(現中)


「何其難測」原文是ἀνεξεραύνητος(anekseraúnētos),由ἀ(á)置於字首為反義之意和ἐκ(éκ)「出於」,並ἐραυνάω(eraυnáō)「尋找」、「搜尋」、「查考」、「考察」三字複合而成,所以意思是無從尋找、無法測知。「何其難尋」原文是ἀνεξιχνίαστος(aneksichníastos),由ἀ(á)置於字首為反義之意和ἐκ(éκ)「出於」,並ἰχνιάζω(ichniázō,其名詞為ἴχνος(íchnos))「足跡」、「腳蹤」三字複合而成,所以意思是無法追溯、不知其足跡、不知其腳蹤。

保羅說:「深哉,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33,另譯)神在完成祂救恩工作的過程時,祂有夠用的能力和智慧,來應付一切不可能的事。歷史給我們看見,雖然幾經峰迴路轉,關鍵性的時刻祂都能化險為夷。洪水要滅全地所有的活物時,挪亞作為義人在神眼前蒙恩,不僅他和他一家人得救,所有物種的生命也得以保全(創六~八);人類集體在巴別塔敵擋背叛神時,亞伯拉罕答應神的呼召,往神應許之地邁進(十一,十二);亞伯拉罕和撒拉在不可能的情形下,憑信生了以撒(十七,十八,二十一);以色列人在埃及經過四代、四百年,又是碰上剛硬到底的法老王,但神還是藉著摩西把他們領出來(十五13~16,出一~十二);猶大國時亞哈謝王的母后亞她利雅起來勦滅王室時,大衛家的統緒幾乎完全斷絕,那時,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裏,躲避亞她利雅,免去了殺身之禍,也使得大衛家的統緒得以接續不斷(王下十一),使大衛的後裔基督得以降生;猶大國被擄到巴比倫後,神照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使他們少部分遺民得以歸回,基督方得以降生於伯利恆(請參拉,尼二書);當以色列全體被擄,波斯帝國掌權期間,仇敵藉亞甲人哈曼要勦滅全體以色列時,神在暗中預備了末底改和女子以斯帖施行奇妙的救法(斯)…。這些只是聖經所記史實中的犖犖大端,其他的我們無法一一述說。我們要說神在一切歷史的過程,在一切的人事物中掌權,使祂的公義得以伸張,使祂的慈愛得以顯明,使祂的恩典得以臨到。

羅馬書十一章這裡給我們看見,在接受救恩的事上以色列人拒絕了,救恩因此就臨到外邦人身上,表面上看來好像是神故意要以色列人失敗,好讓救恩能臨到外邦人身上。但保羅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神並未預定以色列人失腳、跌倒;祂乃是要祂的救恩從以色列臨到萬邦,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以色列人當時若是歡喜迎接救主基督的來臨,國度時代就要來臨,萬邦必要因她蒙福。雖然神在祂的先見裡預知以色列人要拒絕救恩而失去救恩,但這並不影響祂旨意的完成。神沒有棄絕以色列人,雖然就著福音說,他們成了神和我們的仇敵;但就著揀選說,因著列祖的緣故他們仍是蒙愛的(28),「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29)就是神預知以色列人要拒絕救恩,棄絕神的兒子,福音仍是先傳給他們,「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所以,就著整體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幾乎都拒絕了救恩,棄絕了神的兒子,但仍有少數的人得救:十二使徒、一百二十人(徒一15)、五百多位弟兄(林前十五6)、主耶穌肉身的兄弟、巴拿巴、保羅、亞波羅、西拉…。而且,今天我們手中的新約聖經也幾乎是由這班猶太信徒寫成的。正像神回應以利亞的話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羅十一4)所以,「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5)雖然大多是「頑梗不化的」(7)、心是昏迷的(8)、眼睛是昏矇的(10),但「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23)保羅說有一個奧祕是我們外邦信徒要知道的,他恐怕我們自以為聰明,那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25,26)福音、恩典、憐憫、救恩又回到以色列人身上!當以色列全家得救時,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話說:「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賽五十九20,21);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二十七9,耶三十一33,34)那時也證實了「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保羅接著總結的對外邦信徒說:「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30~32)

簡單看過這些,我們真要從心深處和保羅一同說:

「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思念?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藉著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 」 (33~36)

三、翻譯更正
1. 羅十一33:「深哉,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
2. 羅十一34:「誰知道主的思念?…」
3. 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藉著祂,歸於祂。

羅馬書第十二章

羅馬書第十二章

一、「不要模倣這個世代」或「不要一直被模成這個世代(的樣子)」(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和合本)

「別和今世同形狀了」(呂振中)

「不要模倣這世代」(恢復本)

「不要被這世界同化」(現中)

「模倣」原文是συσχηματιομαι(suschematizomai)與συμμοφιζω(summophizo),「模成」、「同形」(羅八29,腓三21)雖相近,卻不相同。前者由συν(sun)「同」和σχηματιζομαι(schematizomai)二字複合而成,而其名詞為σχημα, schema,是指外型、外形,所以συσχηματιζομαι(suschematizomai)是指外型、外形的相像、相同,並不涉及內在本質或素質,因此可以譯為「模倣」、「倣效」。又因為本字是現在式被動,因此可以譯為「不要一直被模成這個世代(的樣子)」。

在人所居住的世界中每一片段的時間裏,世人有其特定的流行、風尚、品味、價值觀、生活用語…,因此「世代」乃世界體系裏的一段時間的片段,「世俗」或「風俗」則是在特定地方、區域、種族、社會、國家裏人們的想法、作法、興趣、愛好…。世人雖然活在世界中,卻是實際的活在他們自己的那一個世代中。又因為全地都掌握在魔鬼的手中(約壹五19),牠是「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是「這世界的神」(林後四4),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六12),因此整個世界和其中的諸世代基本上是反對神、敵檔神的。整個體系是由牠所操控(雖然仍在神的掌權之下),因此人在其中所吞吐呼吸的,皆是這世界的思維、想法、興趣、愛好、風尚、理想、盼望、目標…,人在其中不自覺,也不由自主的與世浮沉、隨波逐流。在這體系裏,從最低俗、最粗鄙的犯罪情事,到最高級、最文雅、最高尚的宗教、哲理、道德、行善…,都一樣在那惡者的掌握之下。

保羅說:「不要一直被模成這個世代(的樣子),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2上)。人若跟著這世代走,被模成這個世代的樣子、口味、喜好、思維,其心思必是被這世代的東西所佔滿,心思既昏暗、混沌,沒有得著更新,也就無法進一步「察驗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2下)。人的心思左右人生活行動的方向。思念如何,觀念如何,決策、舉動就如何。一個天然、屬世的心思不可能有屬靈的決斷,更不可能明白神的旨意。「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5~18)要明白神的旨意,一個人必須被聖靈充滿,獻上身體做活祭,不被模成這個世代的樣子,才有清明的心思得以領會神的旨意。沒有符合這些條件,人可以很聰明,很機伶,仍然無法領會神的旨意。

二、「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2)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和合本)

「乃要以心思之更新而變了形質」(呂振中)

「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恢復本)

「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現中)

「更新」原文是αακαιωσις(anakainosis),由ανα(ana)「再」、「繼續」、「接著」和καινος(kainos)性質上的「新」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一直是新的,所以是不斷的更新、一再的更新。

主的工作在基督徒身上,從起點靈的重生到終點的身體得贖、進入榮耀,頭尾都是一剎那間的事,但過程的魂的得救或魂的救恩(彼前一9)乃是一生之久的事,而魂的得救或魂的救恩最為關鍵的乃是心思的更新。心思是魂的領導、帶頭器官,牠引導情感和意志的方向。有正確、正常的心思才會有正確、正常的魂。所以,心思若得了更新,魂生命才起變化。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長進。心思未得更新,魂生命未起變化,基督徒的生命就沒有長進。年日的過去,境遇的經過,我們的生命是否長進了?我們的心思是否更新了?我們的魂生命是否起了變化?我們對主的認識、經歷是否更深、更廣?神的神聖性情,主人性的美德在我們身上是否構成更多、彰顯更明?保羅對我們說:「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腓二12)

心思的更新固然帶來魂生命的變化,但我們要知道心思的更新因何而來、因何而起。簡要的說,心思的更新是來自於我們把心思置於靈上,其結果就使心思與靈相調為一,成為靈的心思(羅八6),聖靈因此有路得以將生命分賜到魂生命裏面,使心思得以更新,魂生命得以變化。過程中也必有基督十字架的殺死和基督復活生命的分賜;在我們這面則有信和順從的配合。

心思的更新帶進心思的清明、情感的節制、意志的柔軟,這樣敞著臉的魂生命,如同明鏡觀看主的榮光,就要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榮上加榮,如同從主靈變成的(林後三18)。

「變化」原文是μεταμορφοω(metamophoo),由μετα(meta)「改變」、「變化」和μορφοω(mophoo)二字複合而成,後者之名詞為μορφη(mophe),意為內在本質或素質所顯之外形、形狀、形像、模樣,因此μεταμορφοω(metamophoo)是變形、變像。主耶穌在變化山上的「變像」(太十七2,可九2)和我們「變化」成主的榮形,都是用本字。又因為本字在此是現在式被動,因此可以譯為「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一直被變化」。

可見這裏藉著心思的更新而有的「變化」,不是外在、短暫、偶發的改變,而是內在、本質、長時的改變,就好像食物的消化、吸收所帶來新陳代謝的變化那樣。兒童的長高、長壯,生命的長大、成熟都是同樣的故事。照樣,屬靈生命的脫舊更新、長大成熟,都不是短暫年日能成,也不是外面模倣得來的,必須藉著心思日日的更新得著變化才成的。我們仰望主給我們夠多的年日,夠多的境遇和夠多的配合,使我們屬靈的心思日日更新,生命日日長大,至終「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

羅馬書第十三章

一、「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你們必須順服,…」(1,5)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你們必須順服,…」(和合本)

「居上位有政權的、人人都當順服。…所以必須順服。…」(呂振中)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服從,…所以你們必須服從,…」(恢復本)

「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所以,你們必須服從當政者,…」(現中)

「順服」原文是υποτασσω(hupotasso),由υπο(hupo)「在…下面」和τασσω(tasso)「安排」、「排列」二字複合而成,本為軍事用語,意思是位列屬下,因此是服從、順服、順從。

羅馬書十二章是基督徒該有的身體(教會)生活;羅馬書十三章則是基督徒該有的社會生活。基督徒在社會國家中順服在上掌權者,是因為看見「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1)既是這樣,「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2)基督徒在國家社會的體制中「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5)因著懼怕刑罰而順服,是因為看見權柄的源頭是神,祂設立這些人是為賞善罰惡;因著良心而順服,是因為我們裡面有一個順服的生命,這個生命是製造和平的。保羅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7)所以,除非明顯與神、神的名、神的見證反對(徒四18~20),否則,人,我們當順服;法,我們當守;制度,我們也當服。雖然我們有一個永不震動的國(來十二28),世上的國也將成為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但是我們在國家社會中仍做順民、良民,我們不從事革命和社會改革的工作。傳福音救罪人、事奉見證主,是我們今世工作的首要。彼得說:「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2~15)

二、「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和合本)
「總要穿上主耶穌基督為軍裝;別為肉體籌謀、去放縱私欲了。」(呂振中)
「總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打算,去放縱私慾。」(恢復本)
「但是,你們要以主耶穌基督裝備自己;不要只顧滿足肉體的情慾!」(現中)
「披戴」原文是ενδυω(enduo),由εν(en)「在…裡面」和δυω(duo)「沉入」、「落入」二字複合而成,所以是穿上、披戴。

保羅說:「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1~14)若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已覺得主來的時候是「更近了」,何況我們今天呢!若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已覺得「黑夜已深,白晝將近」,何況我們今天呢!我們當清楚日子的逼近,不久主就要回來,我們要面見祂的榮臉。為此,我們的行事為人當與所蒙的恩相稱,才能坦然見主。披戴主耶穌基督,或穿上主耶穌基督,就是生活舉止、行事為人顯出基督,活出基督。這是基督徒的生活。「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

基督徒該是順服、守法的國民(1~7),「愛人如己」的人(8~10),也是一班等候主來的人(11~14)。

羅馬書第十四章

一、「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1),「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3)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和合本)

「信心軟弱的人、你們要接納,…上帝已經接納他。」(呂振中)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恢復本)

「信心軟弱的人,你們要接納他,…因為上帝已經接納了他。」(現中)

「接納」或「收納」原文是προσλαμβανω(proslambano),由προς(pros)「和」、「向著」、「同著」和λαμβανω(lambano)「接受」、「拿」、「取」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拿來放在一起,或接受成為一個,因此是拉在一起、送做堆、接納、收納、接待。本字亦用在聖經其他幾個地方:

彼得聽見主耶穌說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他就把主耶穌「拉到(旁邊)一起」(台語-「拉作伙」),責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十六22,可八32)當百基拉、亞居拉聽見亞波羅在會堂裏的講道,就「接他來在一起」,將神的道更加詳細給他講解(徒十八26)。當保羅所乘的船遭遇狂風巨浪,眾人生命獲救,上了米利大島。島上的土人看待他們,竟是非常有情分;當時下著雨,天氣又冷,這些土人就一點不見外的生火「接待」所有上岸的眾人(二十八2)。

羅馬書十四章是論及基督徒之間的接納。從保羅的話裏我們看見信徒間接納的度量是相當寬廣的。我們是否接納某人為弟兄,就看神是否已經收納他了。神沒有收納的,我們怎敢接納呢?但神若已經收納的,我們怎敢不接納呢!今天的情形是混亂的,就是許多未為神收納的,人竟然接納他為弟兄;而許多神已經收納的,人竟因為一些教義、實行的堅持不接納呢!基督徒的接納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神已經收納他了;基督徒的不接納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神沒有收納他。誰都不能決定誰是不是神的兒女。父所重生的就是祂的兒女;父所沒有重生的就不是祂的兒女。我們是誰竟能接納神沒有收納的人,我們又是誰竟能不接納神所已經收納的人!

我們就是接納一個人,以他為弟兄,也不能讓人感覺我們只是表面上接納他,骨子裏還是很在意他外面的實行是否和我們一樣一式。我們的接納必須根據於同有一個生命,同有一位救主,同有一個基本信仰,我們的接納也必須出於真正的弟兄相愛,才是「身體的接納」,否則會有許多「不合理」、「不合適」的接納。

這裏保羅提出二個個人生活上的實行作為接納聖徒的例證,一個是飲食內容不同的堅持,一個是守日不同的堅持。因它們都不涉及「共同信仰」(多一4,猶3)的內容,就不造成接納的困難,也不影響基督身體的合一,聖靈就把自由留給個人。但保羅既然提出這二個接納聖徒的例證,可見當時大家的觀點確實有不同,才會造成接納的問題來。雖然信百物都可吃的人在信心上是剛強的,認為只能吃蔬菜的人在信心上是軟弱的(羅十四2),但是「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3)保羅的話很重,他說:「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4)雖然我個人認為看日日都是一樣的人在信心上是剛強的,而看這日比那日強來守日的人在信心上是較軟弱的,但保羅說:「…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5,6)接著他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7~10)一個弟兄,只要他不破壞「共同信仰」,沒有不道德的事(林前五10),他個人守在主面前的實行,我們不該論斷,也不該輕看,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今天在地上的基督徒已是四分五裂,到處有不同的宗派、團體,各帶著不同的看法、堅持、理念、實行,若大家都以此為接納彼此的條件,則真正的合一永無來臨之日!若大家都以聖經接納的原則為原則,則地上要出現基督徒中間真正的合一!

呼求主名的方式有許多(「哦,主耶穌!」、「哦,主阿!」、「耶穌!」、「耶穌,主阿!」…);讀聖經的方式有許多(禱讀、讀禱、宣讀、研讀、默想、思想、思考…);聖經翻譯的版本有許多(和合本、恢復本、呂振中、現代中文譯本…,英文譯本更多。不過翻譯的準確也是非常重要的!);解經的不同也有許多(光對「聖徒被提」就有災前、災中、災後被提的不同見解;其他有中英各種帶註解的研讀本聖經、聖經各卷註解的書…);屬靈的用詞有許多(各個團體常有不同);聚會、禱告、唱詩…的方式也有許多;甚至有的團體有他們自己團體的徽章、標記(有用希臘文「在基督裏」的標記,長老會用火燒荊棘、「焚而不燬」的圖案…),這一切都不能成為基督徒彼此接納的條件和原則。求主給我們有這樣的看見和實行,好見證基督身體的合一。「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十五7)

羅馬書第十五章

一、「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6)

「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和合本)

「使你們同心合意用一致的口、榮耀上帝、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呂振中)

「使你們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恢 復本)

「好使大家在一起,同聲頌讚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現中)

本節「一心」呂本、恢復本皆譯為「同心合意」。「一心」或「同心合意」原文是ομοθυμαδον(homothumadon),由ομος(homos)「同」、「同一個」和θυμος(thumos)「心思」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同一個心思,因此是一心或同心合意。

本字在新約共出現十一次,其中十次在行傳,一次在羅馬書。在行傳的十次中有五次與福音和主的行動有關:因著同心合意他們就能堅定持續的禱告(徒一14);就有使人得救的衝擊力(二46),就能放大膽量,講說神的話,行出神蹟奇事(四24,五12);就能照著聖靈有準確的揀選和差派(十五25)。由此可見當初信徒的同心合意帶來何等的大的衝擊力!個人的蒙恩在於謙卑,團體的蒙恩在於同心合意!徒八6則是聽福音者的同心合意。另外四次, ,都是『反面的』同心合意:當司提反殉道時眾人是「大聲喊叫,摀著耳朵,齊心擁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頭打他」(七57);殺害使徒雅各的「希律惱怒推羅、西頓的人。他們那一帶地方是從王的地土得糧,因此就託了王的內侍臣伯拉斯都的情,一心來求和」(十二20);保羅在哥林多時,「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十八12),盼望迦流懲處他;以弗所城暴動時,「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裏去…」(十九29)。最後一處就是羅馬書十五5,6使徒保羅勸勉我們說:「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聖徒們要能「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必須「效法基督耶穌」(「照著基督耶穌」),就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基督如何以「父的事為念」(路二49),我們也以「父的事為念」;基督如何常作父所喜悅的事(約八29),我們也常作父所喜悅的事,這樣我們才有可能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也唯有這樣,我們才可能有真正在主裏的接納。保羅說:「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十五7)接納聖徒並不是簡單的事,這要試驗我們的心是甚麼,我們的心在那裏,我們的心所愛所重的是甚麼。

二、「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16)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 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和合本)

「使我向外國人做基督耶穌的僕役,做上帝福音的祭司,使外國人之受供獻成為可蒙悅納、在聖靈裏分別為聖的。」(呂振中)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裏得以聖別,可蒙悅納。」(恢復本)

「使我成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在外邦人當中工作。我像祭司一樣宣講上帝的福音,為要使外邦人成為聖靈所獻上的祭物,是上帝所悅納的」(現中)

「僕役」原文是λειτουργος(leitourgos),由λειτος(leitos)「公眾的」和εργον(ergon)「工作」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一個從事公眾工作的人,因此是僕役。本字特別用在舊約時在會幕、聖殿參與獻祭服事的祭司、利未人身上。保羅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16)可見福音是何等一件神聖的事!一個罪人從聽見福音得救,到餵養長大可以獻上給神,叫神滿足喜樂,中間要經過許多的過程,有許多聖靈的工作,也有許多人的勞苦和付出。獻祭如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照樣得著一個罪人獻給神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舊約所獻牛羊的祭如何叫神滿足,新約所獻得救罪人的祭也如何叫神滿足,並且更是叫神滿足。福音是要「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5)的,要把得救罪人獻上給神,更是要多方的勞苦。保羅說:「我們宣揚祂,是用全般的智慧警戒各人,教導各人,好將各人在基督裏成熟的獻上;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裏面大能的運行,竭力奮鬥。」(西一28,29)

傳福音帶人得救,之後的餵養、教導、培育、成全,直到長大成熟,須經漫長年日,非一日可成。在這事工上,保羅是我們最好的榜樣,歷代許多神的僕人也是我們的榜樣。屬靈的事、屬靈生命的長大是沒有速成班的!

羅馬書第十六章

一、「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4)

「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和合本)

「曾經為我的性命、將自己的脖子冒險不顧。」(呂振中)

「他們為我的性命,將自己的頸項置於度外,」(恢復本)

「他們為了我冒生命的危險。」(現中)

「置之度外」原文是υποτιθημι(hupotithemi),由υπο(hupo)「在…下面」和τιθημι(tithemi)「置」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置於下面,在當時是用於某人願為摯友將頸項置於行刑者的斧下或刀下,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刎頸之交,因此是為朋友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本字亦用於將某事牢記在心,殷勤地「提醒弟兄們」(提前四6)。

保羅在結束羅馬書時有一串長又甜美問安的話,其中提到亞居拉這對夫婦時,他說:「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裏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羅十六3,4)可見這對夫婦在保羅的心中佔有何等的地位,他們不僅是他的同工,並且為他的性命,是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的。保羅說:「我感謝他們」,並且,「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相信這對夫婦在對待保羅和基督裏的眾弟兄都是如此的。

當初保羅到了哥林多城時,「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十八2,3)該城的猶太人「抗拒、毀謗」(6)保羅,而且「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12),盼望迦流懲處他。在那種場合局面裏要接待保羅,讓他與自己同住,不是容易的事,更何況亞居拉和百基拉二人都是道地的猶太人。要不跟同族的人一起起哄並不是一件易事。有時同族的人鬥爭同族的人要比外人更厲害!後來保羅離了哥林多,亞居拉夫婦隨行,經過以弗所,就把他們夫婦留在那裏(18,19)。後來保羅回到以弗所,並且在那裏停留了三年之久(二十31),相信應該也是和亞居拉夫婦同住的。停留期間「保羅…便在推喇奴的學房,天天辯論。這樣有兩年之久,叫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聽見主的道。」(十九9,10)後來以弗所城因保羅的緣故起了暴動,「滿城都轟動起來,眾人拿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齊心擁進戲園裏去。 保羅想要進去,到百姓那裏,門徒卻不許他去,還有亞西亞幾位首領,是保羅的朋友,打發人來勸他,不要冒險到戲園裏去。」(29~31)。保羅的性命得保,亞居拉夫婦的關係應該很大。從以上這段歷史看,可知保羅的話不虛,也不過獎。

後來亞居拉夫婦回到他們所來自的羅馬,他們的家仍是打開為著教會的聚集(羅十六5),保羅就在他所寫的羅馬書最後問安的話裏頭提到這對值得尊敬的夫婦。人與人之間的友誼有多種,生死之交、刎頸之交算是最高節操之一。主耶穌稱門徒為祂的朋友(約十五15),祂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3,14)祂就是那為朋友捨命的人。祂「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十11)使徒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

二、「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18)

「因為這樣的人…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和合本)

「因為這樣的人…用巧言才語誘惑無邪之人的心。」(呂振中)

「因為這樣的人…用花言巧語,誘騙那些老實人的心。」(恢復本)

「因為這樣的人…用花言巧語迷惑老實人的心。」(現中)


「老實人」原文是ακακος(akakos),由α(a)「無」、「不」,置於字首作反義詞和κακος(kakos)「惡」、「壞」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無惡、不壞、無偽、單純、誠實,因此是老實、樸實。

保羅說:「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17,18)教會生活中我們要提防一口兩舌、花言巧語的人,要提防外披羊皮殘暴的狼(太七15)。我們自己卻要越過越單純、簡單、誠實、老實,絕無詭詐,不耍政治,不用手腕。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五37)。但我們卻不能因為老實、簡單、單純卻成了愚蠢。我們要馴良像鴿子,但也要「靈巧像蛇」(十16),免得容易受騙。我們的生命要長大,真理要裝備,要有屬靈的鑑別力,「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

三、「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20)

「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和合本)

「賜平安和平的上帝就會快快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了。」(呂振中)

「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的腳下。」(恢復本)

「賜平安的上帝就要摧毀撒但,使他屈服在你們腳下。」(現中)

「踐踏」原文是συντριβω(suntribo),由συν(sún)「同」和τριβω(tribo)「斷」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撞擊或擊打導致全然的斷裂、碎裂,因此是粉碎、壓碎、踏碎、重創。本字亦用於以下經文:「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太十二20);被鬼附的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可五4);馬利亞「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十四3);「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有些古卷直接引以賽亞六十一1,2;「傷心」或作「心碎」);被鬼附的小孩,鬼「叫他抽瘋,口中流沫,並且重重地傷害他,難以離開他」(九39);「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十九36);主應許得勝者必用鐵杖轄管列國,「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啟二27),像主從父領受的權柄一樣。

今天撒但雖然猖狂,到處竄逃,「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但祂的時候將到,牠必完全被了結。女人的後裔已在十架上傷了古蛇的頭(創三5,西二15,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將來這迷惑列國的魔鬼必「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弟兄們:

「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