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2, 2005

羅馬書第一章

羅馬書第一章

一、「按聖別的靈說,…為神的兒子。」(4,另譯)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3,4,和合本)

「論到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恢復本)

「論他兒子的。按肉身說,這兒子是由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德之靈而說,他是那由死人中復活起來、顯然被立為上帝兒子、具有大能、我的主耶穌基督。」(呂振中)

「有關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從身世來說,他是大衛的後代;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神的兒子。」(現代)

「聖別」原文是ἁγιωσύνη(hagiōsúnē)字根的意思是分別、分開,意即從凡俗中分別、分開出來歸神,因此是神聖的、聖別的。

凡物或人若不分別出來,就無法聖別歸神。這是外面的、地位上的聖別(太二十三17,19)。但聖別也必須是裡面的,就是人被神神聖的生命、素質所充滿、佔有、浸透,以致活出、顯出神的性情來。這是裡面的、生命的聖別(羅六19,22,十五16,林前六11,帖前四7)。裡面的聖別總是從外面的聖別開始,若不「分別為聖」就不可能「成聖」。我們要先與世有別、與俗有別,神才有機會將祂自己神聖的素質加到我們裡面來。我們若未「將身體獻上」(羅十二1),就不可能「心思更新而變化」(2上,另譯);我們若未「心思更新而變化」,就不可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2下)可見成聖的根據和進展,最起頭都是分別、分開。

保羅這裡用「聖別的靈」(πνεῦμα ἁγιωσύνη,pneúma hagiōsúnē ),並不是指聖靈本身,而是指主所擁有的神聖的性情。因為希臘文有冠詞指本人、本事、本物,沒有冠詞指人、事、物之本質。這裏在「靈」字之前沒有冠詞,所以這裡不是指「聖靈」本身,而是指耶穌基督所擁有的神聖、聖別的性情。

「…指的不是聖靈,而是的屬靈的性情。祂是(屬)人的,也是神聖的。一面,祂是大衛的後裔;另一面,祂是永遠的神的兒子。」(W.H.Griffith Thomas,羅馬書註解,頁45)

「不是指聖靈,…而是指基督的靈,(這靈)是屬於祂這個人的神聖性情的座位。就如神是靈,基督的神聖性情是靈,而它(筆者按,應指靈)的性格的品質是聖別的。」(M.R.Vincent,新約字研,III,頁4)

「…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基督這神聖的素質,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己(約四24),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恢復本,羅一4,註2)

羅一3,4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另譯)這裡表明基督同時有兩種性情在祂身上:按肉體說,就是從人性一面看,祂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就是從神性一面看,祂乃是神的兒子。祂是神的兒子這件事,乃是藉著祂從死裏復活,以這樣的大能所標出,所顯明的。彼得說:「在肉體裡,祂被治死;在靈裡,祂卻活著。」(彼前三18)基督既屬人又神聖,祂的兩性(神性、人性)是我們要認識的,也是我們要經歷的。稀奇,祂本是神,竟來成為人!「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祂竟來披上血肉之身,與人性永遠結聯;祂竟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羅八3,另譯),好來成全救贖大工。希伯來書說:「兒女既同有(koinōnéō)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metéchō)血肉之體,…」(來二14,恢復本)。馬太福音說到祂人性的來源時,追溯到大衛、亞伯拉罕(太一1~16),但緊接著又說,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18,20)。馬可福音一直說祂是僕人,但它一開始就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路加福音一直宣告祂是完美的人,但從起頭它就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一32)、「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35)。約翰福音一開頭就宣告祂是神,祂是神的兒子-「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一1,2)他緊接著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14)。祂原是躺「在父懷裏的獨生子」(18),現在祂所愛的門徒約翰竟然可以躺在祂的懷裏(十三23)。祂是神也是人;祂是人卻是神!舊約的聖徒-摩西、以利亞、以利沙、大衛、以賽亞、以西結、耶利米、但以理…如何是「神人」;照樣;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基督的聯結,新約信徒亦成為神人。





二、「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4,另譯)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一4,和合本)

「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恢復本)

「按聖德之靈而說,他是那由死人中復活起來、顯然被立為上帝兒子、具有大能、我的主耶穌基督。」(呂振中)

「從聖潔的神性說,因上帝使他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示他是神的兒子。」(現代)

「標出」原文是oριζω(horízō),原意是標出界線或範圍,因此是標出、標明、標示、顯明。原文是簡單過去式被動分詞,所以可譯為被標出、被標明、被標示、被顯明。

主耶穌本是神的兒子,祂不是復活之後才成為神的兒子。祂「因從死裏復活」,就「在大能裡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惟有藉此才能凸顯出祂是神的兒子。以人的角度看,耶穌不過是「千萬人中的一人」,若祂和所有的人一樣,進到死裏就不再復起,進入死裏就不再出來,被拘留在死中,祂如何能自稱是神的兒子呢?但祂卻從死裏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14),這就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千萬人中的第一人」。基督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西一18),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祂說:「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所以,藉著從死裏復活,基督就被標出、標明、標示、顯明為神的兒子。基督既從死裏復活,我們是何等的欣慰,何等有盼望!因為曾有一個「人」從死裏復活,凡信祂的、在祂裡面的、與祂聯合的人,也都要從死裏復活!「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十五51)、都要復活。

今天,神的兒女也是活在世人中間,世人也不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他們更不知道作神的兒女有甚麼價值。時候將到,「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那時,我們也要被標出、標明、標示、顯明為神的眾子。那時,「神的眾子顯出來」(羅八19),萬有就要「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21,另譯)但是「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後十五23)基督如何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照樣,將來我們也要從死裏復活,以大能被標出為神的兒子。神的兒女前途是榮耀的!

三、「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一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合和本)

「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恢復本)

「…他永久的能力及神性-從世界之創立以來,又是藉著他所造之物以被了悟而看清楚,…」(呂振中)

「…從創世以來,他永恆的能力和神性從他所造的萬物可以知道…」(現中)

「神性」原文是θειοτης(theiotes)指神的神聖屬性,即其本性外顯的美德、特質、特徵。

「指明所有神聖屬性的總合」(M.R.Vincent,新約字研,III,頁16)

「指神的屬性,就是神的本性或本質所顯於外面的特點,就是特徵,…神性質的特徵是所有受造之物所能證實的,然而受造之物不能證明神的神格、身位,惟有那是神之話,將神表明出來(約一1,18)的耶穌基督,祂這活的人位,纔能把神的神格、身位,就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表證出來。」(恢復本,羅一20,註1)

本字與θεοτης(theotes)雖只一個字母之差,意思也相近,但卻有不同。後者是神本身的位格、位份,即神格。就好像一個父親,有其為父親之位格、位份,是他所有兒女所無法有份的。但這父親有其性情、脾氣、嗜好、特徵,即其父性,這卻是他兒女多少能遺傳、擁有的。父格與父性不同,照樣,神格與神性也有別。

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這就是說神所造的萬物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十九1)從一面說,神造諸天、穹蒼、萬有、萬物,目的就是要向人表達、證明神的存在。從神所造諸天、萬有,我們看見簡單、簡捷、規律、一致、和協、多樣、豐富、多采多姿、運行不輟、有條不紊、各得所栽、各就其位、生生不息…,我們不僅看見背後有一位主宰者,也看見祂的美德、性情、脾氣、嗜好、特徵。人從大自然就可以感受到有一位神的存在,只是,若不是藉著神的話和神的靈,人是無法認識神的自己,也無法得著神的自己。

雖然「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十四1)。但不是沒有神,而是人的心剛硬、心思昏暗、壓下良心的聲音所致。「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一21);「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23);「他們…故意不認識神」(28);所以「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1,22);「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4);「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最後神的審判就臨到了他們。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6,27)神造大自然,定準每一個人的年限,又把每一個的人放在特選的疆界,目的就要引他們尋求神,揣摩而得神的自己。「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傳三11,原文)人會尋找神,也會思想永遠的事務,但除非人找到神,並且讓神住到他的裡面,否則他永遠沒有滿足。奧古斯丁說:「我的心得不著安息,除非安息於神。」這是至理名言。「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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