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七章
一、「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6,另譯)「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合和本)
「但如今呢、我們既對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得解放、脫離了那律法了;因此我們做奴僕、要依靈之新樣子,而不是依典籍之舊樣子。」(呂振中)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恢復本)
「但是,現在法律已經不能拘束我們;因為從管束我們的法律來說,我們已經死了。我們不再依照法律條文的舊方式,而是依照聖靈的新指示來事奉上帝。」(現中)
「新樣」原文是καινοτης(kainotes),整本新約只用於羅六4和七6。本字源於καινος(kainos),意思是「性質上」的新,與νεος(neos),「時間上」的新不同。主說:「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得保全了」(太九17);又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二十六29);主和我們所立的乃是「新約」(路二十二20,林前十一25,林後三6,來八8,九15);我們在基督裏成了「新造」(林後五17,加六15)、「新人」(弗二15,四24);愛弟兄不是也是「一條新命令」(約壹二7,8);神的工作最終產生「新天新地」(彼後三13,啟二十一1)、「新耶路撒冷」(啟三12,二十一2)。
保羅說:「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意思是我們不僅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3),「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16),結出死的果子(21);也不要在律法的原則下,「在字句的舊樣裏」服事。從前我們未得救時是給罪作奴僕;現在我們得救了,都想作奴僕服事神,但不要在律法的原則下,也不要在字句的舊樣裏,否則仍然不討神的喜悅。我們要一直在靈的新樣、新鮮裏,憑聖靈服事,而不是在律法的原則下,憑己力服事,落在字句、儀文的舊樣裏。羅馬三章基督的血對付了我們的罪(三25);而羅馬六章基督的死了結了我們的舊人(六6,7),同時也救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使我們不再受它的轄制(六14,七1,2),其目的就是要我們一直在靈的新樣、新鮮裏服事。這樣的服事才是生命的服事,也是有能、有力的服事。憑肉體和憑字句的服事在神眼中看是一樣的,前者是罪,是神所恨惡的;後者是舊、死,也是神所不要的。「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加二19)向著律法的服事是死的,向著神的服事才是活的。「祂使我們能(或夠資格)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那靈卻是賜人生命。」(林後三6,另譯)
「舊樣」原文是παλαιοτης(palaiotes),整本新約只用於羅七6這裏。本字源於παλαιος(palaios),意思是「性質上」的老、舊,與αρχαιος(archaios),「時間上」的先、早、古、久不同。後者重在時間上的古早、遠久;前者重在經過年日後的老舊、廢棄、廢壞、磨損。
考古學archaeology即源於αρχαιος(archaios)這個字,又如「吩咐古人的話」(太五21,27,33);「古時的一個先知」(路九8,19);彼得對弟兄們說:「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徒十五7);「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21);「一個久為門徒的」(二十一16);「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彼後二5,另譯);撒但被稱作「那古蛇」(啟十二9,二十2)。而παλαιος(palaios)則用於「舊衣服」(太九16);「舊皮袋」(17);「舊人」(羅六6,弗四22,西三9);「舊酵」(林前五7,8);「舊約」(林後三14);「舊命令」(約壹二7)。
字句舊樣的服事和靈裏新樣的服事絕然不同。我們的神是常新不舊的神,祂要我們一直在靈的新樣裏服事。我們服事的項目可以一直相同,但永遠不可老舊,永遠都要新鮮。羔羊永遠「像是剛被殺過的」(啟五6),表明其救贖工作、功效永遠新鮮,不老舊、不褪色。約翰說:「…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二7,8)「愛弟兄」是主給祂門徒的命令,是早在祂上十架前就給的,那時祂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但為甚麼約翰晚年時又說這又「是一條新命令」?「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聖靈不斷以真光照耀、更新神的話並注入新生命,使其在我們身上發生功效,祂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活出「弟兄相愛」的實際。「弟兄相愛是舊誡命,也是新誡命:是舊誡命,乃因信徒從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就有了;是新誡命,乃因在基督徒行事為人上,這誡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和新鮮的能力照耀。」(恢復本,約壹二8註1)「古老的十字架」幾千年來仍施拯救之工,其能力永不失去。「古老的信仰」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上),我們要永遠高舉實踐並為此「竭力地爭辯」(3下)。教會也是古老的,在地上已經存在二千年了,但是她在主面前,該永遠是新的、美麗的,皺紋、斑點不該越來越多,好像老夫老妻似的。基督是「新郎」,教會就永遠該是「新婦」(約三29,弗五26,27,啟十九7,二十一2,9)。無論任何基督徒團體曾有過何等復興、蒙恩、得神祝福的光景;若驕傲、人意進來,教會組織化、系統化、社會化,還自以為富足、樣樣不缺、高人一等,聖靈失了主權,主的話失了能力,生命流失,恐怕主要把她從口中吐出來(啟16)!每天我們讀經、禱告、唱詩、呼求主名,每週我們聚會、擘餅紀念主,這些都不該變得老舊、例行公事、虛應故事,每次都該是鮮活的。我們可以是一個「久為門徒」的人,得救年日幾十年,但千萬不能成為「老門徒」!先知可以是一個「久為先知」的,長年盡職、為神說話,但是千萬不能成為「老先知」!先知若不得神新鮮的啟示,就要變成老先知了!聖徒們,我們的教會生活是否一直是新鮮的、有能力的,還是我們已漸老、漸舊、漸衰了?我們可以「老練」,但不要「老舊」!我們要一再的來到神面前,一直聯於祂,被祂的話洗滌,被祂的靈更新,使我們常是新鮮、不老舊。聖徒們,今天你的靈命是新鮮的還是老舊的?你的服事是在靈的新樣裏,還是在字句、儀文的舊樣裏呢?
二、「我發現有個律,…我看見肢體中另有個律」(21,23,另譯)「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合和本)
「所以我見有個律∶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總有惡和我同在。…但我卻看出,在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之律交戰,把我擄去、去附從那在我肢體中的罪之律。」(呂振中)
「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恢復本)
「因此,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這法則在我身體裏作祟。」(現中)
「發現」原文是ευρισκω(heurisko),意思是感覺到、警覺到、察覺到某事或某人的存在,因此是發現、發覺、覺得。「看見」原文是βλεπω(blepo)意思是確定的看見、看明某事或某人的存在,因此是看見、看明。和合本聖經二處皆譯為「覺得」,其實二字是有別的,二處經文所表達的也有不同。
保羅說:「我發現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1,另譯)保羅這個「發現」是個偉大的發現,比牛頓發現萬有引力更偉大!這個發現叫他不再作律法底下的基督徒,不再想憑己力滿足律法諸多的要求,想憑己力活出討神喜悅的生活。他從前作罪人的時候是揹著罪的重擔過活;現在他做聖徒的時候卻又揹起聖潔的重擔過活。從前他在罪中打滾度日,並不討神喜悅;現在他卻在想要做好,想要行善的催逼下度日,照樣達不到神的標準,照樣無法討祂的喜悅。人上火車後,自然會把身上的包袱放下,也不會有人放下一個又揹起另一個。我們信主得救時,就脫去罪的重擔,得了赦罪的平安。但稀奇的是我們上了這「屬天的列車」後,幾乎所有認真的基督徒都會揹起行善、聖潔的重擔來。罪的重擔是去了,但聖潔的重擔卻又來了!這是保羅得救後的經歷,這豈不是所有認真、愛主、追求的基督徒的經歷麼?罪案一筆勾銷、因信稱義、舊人與主同釘、罪身失業…是福音,照樣,我們不用憑己力立志行善、做好,卻能活出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更是福音了!基督死了,我不用再死,是福音;基督活了,我不用再活,更是福音!舊人死了,是福音;新人活了,更是福音!羅馬七章看似非常消極,但二千年來幫助所有的聖徒進到「安息的」聖潔裏,「喜樂的」成聖裏,脫離終日惶惶不安、「屬靈的」神經過敏症。可見羅馬七章保羅的「發現」和「看見」是何等的重要、關鍵。沒有羅馬七章的「發現」和「看見」,就沒有羅馬八章的「得勝有餘」和「安息喜樂」!
保羅「發現」了甚麼?
他發現:「…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8上)
他發現:「…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8下~10)
他發現:「…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1)
他發現:「…罪藉著那良善的(律法)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13)
他發現:「…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4)
他發現:「…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15~17)
他發現:「…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上)
他發現:「…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18下~20)
經過這一次次的挫敗、灰心、失望,他仍盼望真正的得勝來臨,只是奮戰之後,仍是另一次的失敗。最後他的總結是:「我發現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1)他感覺到、警覺到、察覺到每次他要為善時,便有惡同時在場。他不想為善時,「惡」似乎是隱而未現、不曾存在。但甚麼時候他一動念頭要為善,或一有為善的舉動時,「惡」就毫無例外的一定來「鬧場」!他說:「因為按著我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法。」(22,另譯)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法,也傾向為善討神喜悅。雖然為善的念頭、舉動都是如此熱烈,保羅說「但我看見(看明)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3,另譯)後來他不再只是感覺、警覺、察覺到惡的同在了,而是「看見」、「看明」它的同在。他不僅看明在他的外面有神的律法要求他,而他的肉體中沒有良善住著;他也看明他裏面的人喜歡神的律法,有為善的律,而他靠己力行不出來;他更看見他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他同在,這「惡」就是他「肢體中犯罪的律」。這「惡」的得逞竟也是個律!他發現他不追求聖潔則已,他越追求聖潔就越沒有聖潔。同樣的,他越追求得勝就越不能得勝;他越追求溫柔就越溫柔不來;他越追求喜樂就越不喜樂;他越追求忍耐就越失去忍耐;他越追求良善,良善就離他越遠,反而「惡」卻越與他相近,越是得逞;…。每次的「交戰」他都成了敗戰的俘虜。這個屢戰屢敗的經歷叫他不禁要喊出:「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
三、「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合和本)
「慘苦阿,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呂振中)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恢復本)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現中)
「苦」原文是ταλαιπωρος(talaiporos),原文是τλαω(tlao)「攜帶」、「帶著」和πωρος(poros)「厚繭」、「胼胝」二字複合而成,意思是經過長期工作、奮戰後手腳掌長出、留下厚繭、胼胝,因此轉為可憐、悲慘、痛苦、困苦(啟三17)之意。本節亦有譯為:「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恢復本)或更生動的譯為「慘苦阿,我這個人!誰能援救我脫離這有死掌權的身體呢?」(呂振中)
這樣的「苦」不是未重生的人或糊塗度日的基督徒所喊出的,他們不會為此苦惱,唯有認真度日的基督徒才會經歷這樣的苦惱。因為未得救的罪人享受罪中之樂,「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糊塗度日的基督徒並不留意行為是否蒙神稱許。唯有認真度日的基督徒才經歷到盼望為善卻行不出來,不盼望為惡卻行出來。他雖奮戰到底、精疲力竭,最後並未取得勝利,只有失望灰心的吶喊:「我真是苦阿!」文生(Vincent)說這是「辛勞工作、精疲力竭後的苦」(文生字研,冊三,頁84)。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倪弟兄說:「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殺人兇手,是用一種很特別,並且很可怕的方法來刑罰的。牠的方法是將被殺害之人的屍體,綁在兇手的身體上,頭對頭,手對手,腳對腳,這樣將死人綁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為止。兇手可以隨意到那裏去,但是他無論到那裏去,它都得帶著被殺之人的屍體。還有甚麼刑罰比這種更可怕的呢?保羅就是用這刑罰來作例證。他好像被綁在死屍上,無法得著自由。他無論到那裏去,都受到這可怕重擔的阻礙。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頁165,166)另有一說,就是在羅馬競技塲上爭鬪得勝的人,要拖著對手的屍首繞塲一週,最後拖出塲外,然後才能獲得自由。經過生死決鬥後的人已是精疲力竭,還要拖著對手的屍首走路,最後才能獲得自由,難怪他要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死的身體呢?」(原文直譯)但因為後面是重獲自由的結局,所以不久就是勝利的歡呼!倪弟兄在前段話後接著說:「然後他忽然省悟過來,他絕望的呼喊,變成讚美的詩歌。他已經找到了問話的答案:『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章二十五節」(同書,頁166)
保羅在這裏不是說:「我真是個罪人阿!」因為罪案在前面已對付過了。人的罪藉耶穌的血和人的信已經解決。在這裏所要對付的乃是罪的生命、罪的權勢。罪案雖已除,但罪的生命、權勢仍活耀、有能,伺機而動。它常逮住我這脆弱想要遵守神誡命的人,打敗我,使我顏面盡失、臉上無光。這甩不掉、勝不過、打不敗的仇敵才是保羅從深處絕望喊苦的因由。歷代愛主追求主的聖徒都經過雷同的經歷,所不同的只是程度和時間長短而已。
保羅為我們走過了這刻苦銘心的路,也為我們尋出了簡便、輕省、得勝的路。我們感謝主在保羅身上的工作,使我們今天也能走在這得勝的路上。「皇天不負苦心人」!曙光已露,日頭已出!黎明的光將帶進照耀輝煌的日午,再無半點黑影遮蔽!這個奮戰到底、精疲力竭,一直未取得勝利,只有失望灰心吶喊的偉大的基督徒,最終更大聲的喊出:「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25)神絕不辜負有心、追求的聖徒,至終要把他們帶上得勝的正路來,使他們經歷「…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羅馬八章他將要告訴我們得勝的秘訣,那就是在前面所講的所有的律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律-「生命之靈的律」(2,另譯)。